这假一放13年
终于“判”到“工资”了
兰州矿业集团公司一审被判承担75名职工的生活费和医疗费400余万元
本报记者 马进帅 为您摄影报道
13年前,兰州矿业集团公司的200多名职工被告知“暂时放假,等待通知”没想到,这假一放就是13年,职工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 11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兰州矿业集团公司承担75名放假职工(200多名放假职工中参加诉讼的75名)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等4157630元,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和安置。昨日下午3时许,60多名健在的职工怀着激动的心情,含泪将一面写有“匡扶正义构和谐,落难职工感谢党”的锦旗送到了兰州市中院。
13年无薪长假害苦了职工
姚丽见了记者的第一句话说:“中秋节,我们一家三口分居两处,无心出门,过了一个没吃上月饼的中秋节。”据了解,姚丽的丈夫身患糖尿病,时常需要打针吃药。八九平方米低矮的平房,四处透风,仅能放下一张木板拼起的双人床,12岁的女儿常年寄养在奶奶家。就在年前,为了买新衣服的事,姚丽还训斥了女儿。姚丽用给别人擦玻璃挣来的50元钱为家里买了一袋面粉,靠哥哥送来的肉臊子“改善”了一下生活。姚丽时常叹气:“有啥办法,单位把人弄成了这样!”姚丽夫妇同属兰州矿业集团公司的国有职工(以下简称兰矿集团),1993年7月,法人代表被抓,他们和其他200多名职工被告知“暂时放假,等待通知”,此后便是漫长的“等待”。11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一审作出第136号《民事判决》,使他们有了希望,13年的无薪长假总算有了个说法。
谁使兰矿集团陷入泥淖?
据法院查明,兰矿集团是1987年12月经中国地质科学院批准,由中国地质科学院科技开发总公司组建成立,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1028万元,业务涉及珠宝销售、矿产开发和房地产等。1993年3月,中国地质科学院派出由副院长廖希圣带队的审计工作组进驻兰矿集团,对公司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审计、整顿。随后以中国地质科学院审计组名义形成的审计报告认定:5年来,公司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原总经理涂金元不讲经济效益,追求虚荣浮夸,企业失去了内部控制能力,致使管理混乱,财务放弃监督,大量财物流失资不抵债已成事实。为了讨要说法,在多年反映问题无果的情况下,2005年春节一过,李自明、王柏峰、李善功等职工便自发地聚在了一起,诉诸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出路。
法院判决张显法律的严肃
法院认为,兰州矿业集团公司是中国地质科学院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3年,地科院以兰矿集团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原法人代表有严重经济犯罪问题为由,成立了工作组进驻兰矿集团进行企业整顿并成立了兰矿公司管理委员会,后又被法院申请破产,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下发司法建议,要求兰矿集团安置职工,地科院工作组未采取有效措施搞好企业破产工作及职工安置等问题,造成兰矿集团企业瘫痪,职工长年无生活来源,最终酿成纠纷,中国地质科学院科技开发总公司和中国地质科学院作为地矿集团的主管部门,对其应承担连带责任。为此,11月6日,兰州中院一审判决兰矿集团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李自明等75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共计4157630元,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和安置,中国地质科学院科技开发总公司和中国地质科学院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