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魏建国)从明年元月1日起,志丹县启动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这是全省第一家为城镇居民启动的新型合作医疗。
志丹县是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十佳县和西部百强县,2005年财政收入14.95亿元,居全省第二位。 全县总人口13.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万多人,从2004年起已经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农业人口2.5万余人,其中干部职工9千多人享受到公费医疗。而1.6万多名城镇居民既没有享受公费医疗,又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让全县人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志丹县委、县政府决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合作医疗。
志丹县委书记祁玉江讲,虽然国家对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还没有明确要求,但县委、县政府为了扩大医疗保障范围,解决居民因病致穷、返贫的问题,还是决定率先实行这一义举,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据志丹县卫生局局长李忠介绍,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借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操作办法。由居民每人每年交纳10元筹资款,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资金,全部用于住院后的大病补助。目前,个人筹资款部分正在收缴中,县财政的补助款已全部到位,可以保证元月1日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