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偷来的摩托车,趁天黑之时,抢夺路边行走的孤身女性的挎包,在短短20多天的时间内,秦某、张某和王某的“突袭”行动13次得手,抢得购物共计1.8万余元。
记者今日获悉,秦某和张某因涉嫌盗窃以及抢夺罪、王某因涉嫌抢夺罪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今年1月,秦某在健翔桥附近花250元买了一辆踏板摩托车,随后便与张某和王某在新街口附近抢得一名独行女子的挎包,三人将包内的200多元平分。之后,秦某、张某和王某在接下来的20天左右的时间内又开着偷来的摩托车多次作案。
据指控,3人于今年1月26日至2月17日间,在海淀、朝阳、东城等区内,共13次采用驾驶摩托车的方式抢夺孤身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