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男子遇车祸不幸身亡,肇事方答应赔偿18万余元补偿金,其妻子、母亲为这笔补偿金闹上法庭。昨日,记者从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这起财产分割纠纷作出判决,认定死亡补偿金虽非遗产,仍应均分。
原告殷某(71岁)、何某(81岁)老两口住渝中区储奇门,儿子儿媳养有一子,一直与老人分开居住。 下岗后,儿子儿媳开了一家面馆,以此为生。不幸的是,儿子在一次送面途中遭遇车祸,于今年5月8日不治身亡。事后,儿媳朱某出面在交警队与肇事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肇事方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8万余元。补偿金尚未兑现,婆媳俩却为这笔钱闹起纷争。
原告代理律师透露,儿媳朱某自称从法律上不该把钱分给婆婆,但从道义上愿意拿出一两万元给老人。老人不满如此安排,遂将儿媳告上法庭。老两口认为,儿子是他们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眼看成家立业却遭此不幸,他们也万分悲痛,肇事方付的补偿金,他们也有权要求获得。
朱某辩称,死亡补偿金既不属于丈夫的遗产,也不是肇事方支付的精神抚慰金。原告未与死者同住,无权要求分得这笔钱。
法官认为,死亡补偿金虽然不是死者的遗产,却是肇事方给予死者亲属的补偿,原被告双方均是死者亲属,对于获得该笔补偿金享有平等的权利。遂判决双方各分得补偿金9万余元。
据悉,儿媳朱某未提起上诉,补偿金已经兑现。记者 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