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小文在八宝山337路公交车站站牌下被劫杀(本报5月8日报道)。昨天上午,凶手黄显龙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宣判后,黄显龙第一时间提出了上诉,并多次提到很想再见父母一面。
法官认为,黄显龙在公共场所公然持刀抢劫杀人的行为,表现出了极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 虽然黄显龙在归案后立即认罪,但由于他的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法官认为不能对他从轻处罚,并最终判决黄显龙死刑,并赔偿死者父母17万余元。
判决后,黄显龙立即表示要上诉,他希望法庭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愿意用余生补偿小文的父母。但小文的父母拒绝接受。“我们女儿学习成绩特别好的,一直想着考上大学,为社会做点贡献。”小文母亲说,凶手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
得知判决结果的黄显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非常激动,涕泪交流。黄显龙说,当时他在石景山租了一间平房,却支付不起每月150元的房租,“我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了”。黄显龙还说,从他被抓后一直都没再见过父母,“开庭的时候,我父母也没来,他们不是不想来,是没钱来”,黄显龙哭得非常厉害,“我就想在被执行死刑前,能再看他们一眼,我很想他们”。
案情回放
5月7日下午5点,高三女学生小文被人用刀扎倒在八宝山南侧337路公交车站,少女左后背和胸腹多处中刀失血而死。5月16日凌晨1时许,警方将链家房地产公司鲁谷分店的业务员黄显龙抓获,他在小文死后第二个小时,曾拿着小文的银行卡到建设银行玉泉路储蓄所的提款机上取款,并被银行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了全身侧面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