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周前进赵郁蒙)为加大对创立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进行扶持,成都市将评选自主出口品牌企业,昨日成都市商务局就此下发《关于开展成都市自主出口品牌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为提升“成都造”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对每个获评自主出口品牌的企业按每个品牌两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市商务局表示,凡是在成都市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出口逐年增长,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都可参与申报。但所报品牌必须满足拥有品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品牌持有人为中方),并在境外注册或正在注册商标;上年度该品牌产品出口在1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出口增长潜力;具备以该品牌为标志的研发和营销能力等条件。
根据通知,凡是入选成都市自主出口品牌的企业,除优先推荐进入商务部、四川省商务厅“四川出口品牌”外,每个品牌将给予两万元的品牌建设资金支持,同时在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知识产权备案、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从现在起到11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按照要求,成都市自主出口品牌原则上每年复审调整一次。自2008年度起在当年2月底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