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结合北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首都实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努力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促进首都社会和谐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首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发展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首都的发展进步既显示出蓬勃生机和巨大活力,也存在着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既有《决定》中提出的普遍性问题,也有作为首都这样一个特大型城市的特殊性问题。如:经济社会发展与首都城市功能还不够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做好“四个服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够平衡,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山区和南城发展还要下大功夫;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大气、水污染治理任务很重,人口压力不断增大;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交通拥堵、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城市文明程度、社会文明素质与“新北京、新奥运”的要求尚有距离;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不断化解矛盾的过程中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首都的社会和谐,在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中占有重要位置,必须立足于“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城市性质和功能,着眼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着眼于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紧迫任务,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高的工作要求,努力使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首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培育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人文环境、一流的社会风尚和一流的社会管理服务,使北京成为充分展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窗口。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认真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着力加强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以筹办奥运会促进社会和谐,以社会和谐保障奥运会筹办工作,不断提高首都全社会文明程度与和谐水平。
“十一五”期间,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和重要进展:一是统筹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初步建立起创新型城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框架,自主创新成果数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等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城市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环境、交通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取得较大进展,城市运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更加舒适便利。三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巩固。四是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人自觉守法用法形成习惯。五是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完善,社会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教育、文化服务的目标。六是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在基层化解矛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社会更加安定有序。七是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八是各级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本领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紧密,各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这八个方面,既是首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之奋斗。
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从首都的功能定位出发,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增强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郊区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首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优质资源向郊区配置,将城区优质资源辐射到郊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征地程序,对公益性用地提高补偿标准,对商业性用地引入市场机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二是认真落实区县功能定位,推进各功能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区县功能定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高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搞好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建设,强化“四个服务”功能,更好地体现首都形象。强化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建设,积极发展高端产业,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管理和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发挥对首都经济的支撑和依托作用。认真搞好城市发展新区建设,推进顺义、通州、亦庄三个重点新城建设,切实发挥首都产业基地作用。下大力气抓好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发展,为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和建设宜居城市提供有力的保障。要以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为龙头,统筹各区域之间的发展,统筹区域内各区县的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整体功能优化的发展格局。抓住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契机,加强北京与津冀等周边地区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认真落实北京与河北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全面合作项目,积极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是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首都创新战略,全面落实科技奥运行动计划,最大限度地把首都科技、教育、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切实推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的安全运行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制度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是健全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完善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支持、规范和保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切实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和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国家赔偿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深化执行制度改革,完善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力量,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完善律师行业管理制度,发挥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在解决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搞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要求,积极推动警务工作改革。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
四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通过扩大就业、健全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措施,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规范和健全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和有效调节,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和分配公平。
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倡导和谐理念和道德规范,夯实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紧紧抓住奥运机遇,营造庄重和谐、开放包容、文明友善的社会文化氛围。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努力使科学理论成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增强首都意识、首善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全体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实施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重点的诚信建设工程,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形成健康向上、文明礼貌、安居乐业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树立首都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抓住筹办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契机,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作为重要载体,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积极推进人文奥运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弘扬社会正气,融洽人际关系,促进团结和谐,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三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生动和谐的主流舆论。抓住奥运机遇,挖掘首都文化内涵,弘扬首都文化精髓,提升首都国际形象,提高首都文化影响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作品,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素质。及时总结报道基层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用群众的语言,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方法来宣传群众、教育群众、鼓舞群众。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的管理和运用,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更好地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要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营造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好政府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责,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公共服务。每年要安排一批折子工程,切实帮助困难地区、困难群体解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强社会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健全和完善社会建设与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研究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大力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经济类市场中介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各种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发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所有社会成员纳入部门、单位、社区等组织的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政策,逐步建立依法设立、自主运作、自筹经费、政社分开的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透明度、公信力。
三是继续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要认真落实好《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坚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加强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能力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村委会民主自治制度,支持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提高社区和村镇的民主管理水平。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大公共财政对和谐基层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为城乡基层组织创造基本的工作条件。
四是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把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北京市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巩固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矛盾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协调、督办。全面推广“怀柔模式”,整合资源,加强基础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在全国率先建成信访信息系统,加快建设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一是深化改革,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首都工作的各个环节,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加快实施首都创新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谐创业,积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独特优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实现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完善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机制,推动少数民族、民族乡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广牛街民族和谐典型,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使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帮助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继续搞好京港经济合作洽谈会、京台科技论坛,不断提高京港、京台合作水平,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充分发挥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三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参与、共同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类企业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依法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加强沟通、完善服务,充分发挥中央在京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搞好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民军政团结,发挥驻京部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北京的发展得益于全国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持和帮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积极为各兄弟省区市服务,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认真完成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任务,为国家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需求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任务。
一是推进公共教育体系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健全财政对九年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教育支持力度,在满足本级教育投入依法增长的基础上,保证新增教育经费70%投向农村,引导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组织优秀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内涵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加强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和助学政策。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建设一批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和示范院校,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水平和质量。鼓励、扶持、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强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是推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政府投入,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完善有利于广大市民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大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建设城乡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居民,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行机制,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有步骤、分阶段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社区常用药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社区卫生的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医疗环境,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实现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首都广大市民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构筑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为主体的四级公益性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为每个社区和村配置方便群众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着力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市民文化生活。完善文化产业政策,繁荣首都文化事业,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是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问题。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郊区农民转移就业、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加强对大学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完善并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创办小企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稳定性。完善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体系,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重点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郊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劳动者素质。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维权、劳动保护,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区、村镇就业服务组织网络,创建比较充分的就业社区、村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并规范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参与就业服务,鼓励发展劳务派遣企业,稳步推进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发展。逐步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完善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制度。围绕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加大投入,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失业人员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
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加快建设与首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解决学生、学龄前婴幼儿及无保障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财政对参保农民的补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推动首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促进社会福利、优抚、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完善监控网络,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公共安全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和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加强重大安全事故防治,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以“巡逻、社区、治安、内保”四张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推进警力下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全面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在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在城市社区普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完善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方法,建立社会管理与服务数据库,提高对社会的动态管理和控制能力。
八、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一是大力治理环境污染。按照“绿色奥运”的要求,加大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和治理,加强对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淘汰,加大对汽车尾气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限期治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施河湖综合整治,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提高水污染处理和资源化水平。加强对交通、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切实解决好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加大对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力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再利用。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防沙治沙及绿化建设等方面的环保合作。采取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办法,限期完成重大环境整治任务。
二是努力缓解交通拥堵。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分阶段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落实好《北京交通发展纲要》,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运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大力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方便居民出行。做好城市主次干路、支线、客运枢纽、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微循环系统改造。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措施,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建设公交枢纽,构建以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地面公交快速系统为骨架的公交网络,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吸引力。扩大公交专用道网络,开行小区公交支线,坚持低票价政策。创新交通管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智能交通建设,搞好交通信息服务,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整体运行效率。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交通整治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搞好城市交通。创新工作方法,依靠群众,加强组织协调,每年解决一批交通难点问题,使交通状况年年都有改善。改进和加强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运营水平。
三是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土地、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承载能力,积极研究制定适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公共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支出制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从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拆迁政策和拆迁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拆迁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
四是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服务群众、居民自治的原则,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政府管理、社会管理和民主自治的有机结合,切实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在街(乡)设立物业管理派出机构,加强属地管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帮助业主完善自律制度,将业主委员会活动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的范畴。加快物业管理立法步伐,规范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落实招投标制度和建管分离制度,加强社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建立多层次的协商议事和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把合理调控人口规模、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与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结合起来,使流动人口成为首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布局,调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的空间分布。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加快区县、街乡管理机构建设,成立社区(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组建专职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加快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立法进程,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严格执行规划,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出租房屋和暂住证制度,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摸底登记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改变目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九、切实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领导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关键在党。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把握方向、提出任务、制定政策、整合资源、营造环境的要求,切实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推进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和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职责管理,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工作的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施“十一五”人才工作规划,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的优势,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学科和专业建设,抓紧培养适合首都社会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重心在基层。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着促进社会和谐,做好企业、机关和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为主题,调整工作职责,强化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的各基层组织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更好地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党的任务,更好地凝聚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发扬求真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以自己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带动群众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首都,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大任务,也是对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北京市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首善之区!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