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5 6:59:56 晨报讯 (侯德伟 徐沛记者孙胜慧)看好假证贩子作贼心虚的弱点,六个人想从其身上揩油,钓出假证贩子后,打电话给其家人,趁机勒索2000元,六人均以敲诈勒索罪获刑。
朱某等六人均是外地来大连打工人员。 他们在打工过程中相识,并逐渐成为一伙“穷哥们”。2006年3月,他们在闲逛中发现,制作假证的人总是鬼鬼祟祟,暗中操作,但挣钱不少,遂萌生了“以黑吃黑”的念头。
3月某日,战某向朱某提议,采取措施向做假证件“生意”的蔡某索要钱财。朱表示同意,并找来于某、王某、李某等人一起策划了具体行动方案。
当日13时许,朱某等3人各持1把弹簧刀,乘车窜至金州区某市场附近,于某以办假证为名将蔡某从大市场里骗出,朱某等3人强行将蔡某带上李某驾驶的面包车,拉到金州区七顶山满族乡一海边,以要将蔡某送公安派出所处理其办假证一事相要挟,向蔡某索要钱财。其间,王某对蔡某进行了殴打,于某用弹簧刀扎了蔡某的腿部。蔡某被迫答应给他们2000元钱。蔡某遂用手机联系其妻子送钱。朱某又用手机找到王传某,让王传某去取钱。王传某按朱某的指示到大连市金州区向应广场附近,在战某的接应下,将蔡妻送来的人民币2000元取走。赃款被6人分赃后挥霍。2006年3月2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即引领警察到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镇将朱某等人抓获;次日,王某投案自首。
昨日,金州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战某、于某等3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王某、李某和王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