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1月5日,11名学生被学校认定为作弊。
1月6日,民大作出开除11名学生学籍的决定,并限令其在48小时内离校。
1月20日,4名学生向市教委提出申诉请求。
2月28日,市教委以程序不当为由,要求民大撤销开除学生的决定。
4月25日,民大在3月16日补办听证会后,坚持开除学生。
4月28日,4名学生再次向市教委申诉。
9月8日,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市教委第二次以学生行为不属于严重作弊为由,再次要求民大撤销开除令。但民大方面一直未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 刘薇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