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明确三类农民工可成为城市市民:凡有固定居住场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工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按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在设区市市区,凡属当地高科技产业、重点企业或利税大户急需的农民工人才,经其聘用单位申请,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落户;农民工中的劳模、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等,优先准予落户。
(记者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