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外界纷传“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记者昨日到看守所采访
邱兴华:我没啥病,身心很健康(图)
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将于下周二审,“杀人恶魔”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近日四处奔走,以争取二审法院能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以证明邱兴华对“妻子不忠”的怀疑,是神经错乱和精神问题引发的无端猜测。对此,邱兴华不以为然,他说:“我没啥病,身心很健康!”
投书省高院 请求为丈夫做“鉴定”
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开庭在即,他妻子何冉凤最近寝食难安。 11月14日,她两次打电话约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邱兴华指定的代理律师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桦,协商有关事宜,但因为张桦另有安排未能见面。当日,何冉凤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了一封信,内容就是请求法院能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与张桦约好昨日在安康见面,上午9时,何冉凤便从家里出发。乘车去安康途中,她拐弯去了汉阴县看守所,欲和丈夫邱兴华协商“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看守所拒绝了她的请求。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看守所门口见到苦等的何冉凤,在看守所门前徘徊的她,显得孤独而无奈。看守所所长陈涛说,邱妻来看守所前就打电话说邱有精神病,要给他做鉴定。因为邱兴华言谈中对他妻子多有怨恨,所里担心邱见到妻子后情绪失控,引发冲突,故拒绝了何冉凤的要求。
“我没啥病”邱兴华称自己身心健康
昨日,在汉阴县看守所,记者就外界“精神病”传言采访了邱兴华。他说:“我没啥病!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身心很健康!”对“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邱感到莫名其妙,他说:“我不知道,也没考虑要做。”
何冉凤送来的一套秋衣和两双袜子,管教干部已转交邱兴华。目前,邱穿的棕色西服是管教干部给他找的,布鞋也是管教干部给买的,裤子是前来看望的记者送的。
对自己的犯罪原因,邱兴华已有所醒悟。他说,走上这一步,主要怪我自己。虽然社会上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还是好人多。邱兴华称,他最近忙着准备上诉的事,闲下来就写自传,已写到初中毕业了,那部分写了三张纸,“是写得最好的一部分,真的很感人!”写完初中毕业失学那段,邱兴华痛哭流涕,并因此停笔四天。他说,如果那时家里有钱,我想我是可以上大学的,但因为没钱上学,我的整个人生被改变了。
“我现在最想的人是儿子,最恨的人是何冉凤。”邱兴华的爱憎没有丝毫改变。
三点理由 妻子“证明”邱有精神病
何冉凤说,从案发前邱兴华生活中的种种迹象看,她怀疑邱精神不正常,有可能患有精神病。据何冉凤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邱兴华和以前比,就像变了个人。
首先,他经常做些莫名其妙的事,他让儿女用手掐他的头皮,甚至用钉子扎胸口、扎头皮,自己还说不疼;他用竹篮提两块石头,却对村里人说是“螃蟹”,要到河里洗了炸着吃;冬天经常半晚上出去,说是去游玩。其次,他突然怀疑两个女儿不是自己的,说两个女儿走路和他不一样,回到家里后经常和她吵架,并打她。(隔壁的邻居证实,邱有一次回家后,晚上把他媳妇衣服扒了,用绳子绑住手脚,在床上虐打。)
何冉凤说邱兴华的母亲和外祖母都患有精神病(癫痫症状),并最终病死,因而邱母亲家里可能有病史。
“精神病”鉴定 邱妻背后有人策划
看守所所长陈涛表示,邱兴华在看守所一切正常,没发现有病或者发病的情形。代理律师张桦认为,他一审时旁听审案过程,目前也查阅了此案所有案卷,并没发现邱兴华患有“精神病”的嫌疑。
那为何在二审前突然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妻何冉凤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对此,一审法院办案人员说,何冉凤是一个村妇,近乎文盲,她不可能想到要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但目前她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有人在后面策划。律师张桦证实,近几天他连续接到好几个电话,有北京的,有福建的,他们声称是精神病方面的专家,并称受邱兴华妻女委托,可以协助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张桦对此没有理会。何冉凤表示:“我就是想弄明白,他(邱兴华)究竟为啥莫名其妙地打我、骂我,说两个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并无端侮辱我。”张桦说,邱上诉的理由是因一审未认定他的作案动机是“妻子不忠”。
昨日下午,律师张桦与何冉凤见了面,但双方就“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没达成一致意见。张桦说,从目前情况看,他认为邱兴华精神正常,作为代理律师他不会提出鉴定要求。但如果当事人或者家属申请,他会尊重,并依法如实向法院转达。
对鉴定一事,张桦表示17日会见邱兴华后,他才能明确。
代理律师:“自首”情节仍是辩护重点
昨日,省高院为“杀人恶魔”邱兴华指定的代理律师张桦表示,二审为邱兴华辩护的重点,仍是他对潜逃湖北期间的犯罪事实认罪较好,有“自首、坦白”情节。
张桦说,近日收到省高院的指定辩护函后,他及时与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取得联系。省高院非常支持律师依法、公正地为当事人辩护。
张桦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他在二审中的辩护将侧重四个方面:一是从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到死刑复核,省高院予以高度重视,依法充分维护了被告当事人的人权和辩护权;二是此案的犯罪起因和动机,仍会是二审辩护的重点之一;第三,邱兴华在湖北实施抢劫犯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自首、坦白有关案情,有自首情节;此外,邱兴华犯罪尽管出于其个人和家庭的原因,但也有些社会因素。客观地分析社会因素对此案的影响,并提出辩护意见,有利于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邱兴华在一审中对犯罪原因和动机的陈述,张桦认为较为客观可信。他表示,自己虽然是法院为被告当事人指定的律师,但绝不做样子,将从法律角度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本报记者 陈春平 王培民 文/图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