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晚报记者王明)公交车车门没关好就起步加速,乘客因站立不稳摔出受伤。昨日,记者从沙坪坝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决公交电车公司赔偿伤者杨某医疗损失费5000多元。
今年1月24日下午,杨某搭乘市电车公司渝A0283X大客车,车行至沙坪坝区童家桥路段时,司机在下客后没有关好车门的情况下,就将车子迅速起步。 杨某站立不稳,摔出车外,后经诊断为右足扭伤。
交警六支队事后认定,渝A0283X驾驶员杨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杨某以此为由,将电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2.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电车公司驾驶员杨某驾驶该公司所有的渝A0283X大客车,因未关闭车门,致使乘客杨某摔下车受伤,杨某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市公共电车公司作为肇事车辆所有人,应对杨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决由电车公司赔偿杨某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多元。
来源: 华龙网 2006-11-18 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