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0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决定建立公路无“三乱”达标的摘挂牌制度,所辖县发生公路“三乱”的,市里要负连带责任。
浙江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建立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的通知》指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被省纠风办认定的公路“三乱”案件的,即取消该县(市、区)所有公路无“三乱”达标称号,并予以黄牌警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而且,同一市有两个以上县被黄牌警告的,则要取消该市公路无“三乱”达标称号。
据了解,2005年初,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宣布浙江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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