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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的《中国经济周刊》一篇题为《高房价不全怪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报道耐人寻味,江西省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宏长认为,商品价格的变动受三大因素制约:一是商品自身的价值;二是货币本身的价值;三是该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 可以说,这次全国房价普遍大幅度上涨是这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江西省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宏长完全用市场的眼光看待房价高涨,这是典型的惟市场论,更是有失公允。不能全怪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难道怪老百姓么?
先让笔者转引新华社记者包永辉去年3月采写的一段报道:有个城市为了抬高出让土地的价格,特意请某重量级房地产公司来当“托儿”,与外地投标企业竞价。这位老板担心价格抬得太高,砸在自己手里吃不消。“你只管往高里抬价就行了,如果砸在手里,由政府兜底,大不了再还给政府。”政府的一位官员这样开导他。吃了政府官员的“定心丸”,这位老板竞起价来底气十足,果然使地价迅速飙升,再创这个城市土地出让价的新高。
面对这些鲜为人知却令人触目惊心的细节,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宏长是否还会理直气壮?力量存在于细节当中,更存在于真实当中,在真相面前,任何矫饰都经不起推敲,任何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说辞都让人怀疑其动机,让人失望。
事情的悲哀之处还在于,包永辉披露的内幕并不局限于一地。据称,这位老板透露,类似这样由政府“操盘”推动地价上涨的事例在不少城市存在着。地价飙升了,房价势必跟着飙升,最后买单的必然是老百姓。
当然,房地产商也难辞其咎。日前,清华大学建筑系副教授周榕直指“房地产商的四宗罪”:价值观上崇尚拜金主义、宣扬享乐主义的生活观、将社会分化对立推到极致以及崇洋媚外、追求复古,对时代文化缺乏自信。这些指斥虽然有些盛气凌人,但房地产商的口碑不佳可见一斑。这也难怪,近年来房地产商的种种作为也的确让人不敢恭维。无论是房产暴利说还是房奴活该论,无论是肆意哄抬房价还是隐瞒巨额利润,无论是赚取灰色收入还是隐匿非法所得,这些方面都有可指摘之处。简言之,房价飙升的幕后推手,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要负责,而绝不是老百姓。
当然,推动房价上升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住房的供求关系,城市化的加速等因素,以及中国老百姓“居者有其屋”的传统观念。但是,这些显然都不是主要原因。
去年以来,无论是“国八条”还是“国六条”以及“九部门十五条”细则,中央的宏观调控不可谓不用力,但效果似乎不能尽如人意。前一段的房地产界整肃风暴,一些沾染房地产腐败的官员被揪出后,效果可谓立竿见影。但如今,各地又传出房价不降反升的迹象,如何厘清责任方,从而提纲挈领,达到稳定房价的目的,已是当务之急。
(秦淮川 南京 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