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6年1月16日,少女吴雯雯因未扎头发而遭到拒考,她怀着深深的不满跳入冰冷的湖中。吴雯雯自杀后,家长将其所在的学校和班主任告上法院。首次开庭,被告方教师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鼓掌,悲愤之中,吴雯雯的父亲要求市教育局和学校赔偿家庭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但是诉讼被驳回... |
吴雯雯是温州市第七中学初二(5)班的学生
温州教师法庭鼓掌案终审
不符起诉条件被驳
本报温州11月20日电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包珍珍
今天,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鹿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驳回原告温州七中女生吴雯雯父亲对温州市教育局、温州七中“组织教师法庭鼓掌”案的起诉(见本报7月19日六版)。
2006年1月,吴雯雯因故未能参加学校考试而自杀,其父母遂将温州七中告上法庭。 4月17日开庭审理过程中,当温州七中委托代理律师发表完第一轮代理意见时,庭下突然爆发了掌声。为此,吴雯雯的父亲吴立俊提起诉讼,认为这次鼓掌是有预谋、有组织、有领导的侵权行为,是对死者吴雯雯的不尊。请求判令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市第七中学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吴雯雯家庭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鹿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向法院起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本案原告没有提供作为其诉讼请求基础的事实理由之证据材料,就以两单位为被诉主体诉至本院,尚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条件,应当予以驳回。为此,裁定驳回吴立俊的起诉。温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鹿城法院的裁定并无不当,维持一审裁定。
事件回顾:
女生未扎头发遭拒考跳湖自杀 庭审现场老师喝彩
内幕:教师法庭鼓掌系策划?
吴雯雯父亲怒告教育局(图)
反思:
群体冷血比个体杀人更可怕
·辩论话题:鼓掌的老师配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吗? |
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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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正方:依据获取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本案是一起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并无关联,教师鼓掌只是为律师的精彩陈述喝彩。大家不要一边倒的骂老师,老师肯定有其理由,学生也有不对得地方,至少有规定就要遵守,不能老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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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个花季学生自杀身亡,她的老师--这场祸事的肇事者却竟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些工程师们在法庭上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首先说这些灵魂工程师已经没有了灵魂,他们不配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让他们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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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