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回应:广州抵制K厅收费
称收费有法律依据
国家版权局:“有意见可以提 我们会依法办事”
昨日,上海KTV业继广州之后宣布抵制版权收费,长沙业内支持广州做法;国家版权局称,如果否认收费,企业可能会面临作者高额诉讼的危险。 为此,本网记者连线采访了国家版权局,该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业内反应如何?
工作人员:国家版权局已经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公告,也开过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而且对于一些意见也有过回应,我们都是在依法办事。
记者: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会员不接受这个标准,您怎么看待这件事?
工作人员:这只是收费过程中的一个事件。对广州方面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以及如何收费、何时收费等计划、方向性的问题,都需要协商,这就是收费主体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从公告以后,国家版权局已经履行了应该履行的义务,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对收费主体的监督。
记者:您提到的收费主体是指什么?
工作人员:收费是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执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权利。KTV版权收费不属于行政收费,所以收费的具体标准和措施不应该咨询国家版权局,两家协会更加清楚。
记者:版权费会依法照收?
工作人员:我们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有意见可以提出来。我们提倡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做好各自应该做的事。KTV歌曲著作权属于作者,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无偿使用他们的作品当然不合理。(立心)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