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任永华李大勇任博)永寿县出台《廉洁村官实施意见》,制定出坚持原则、为民办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为人表率、兴办实事、增加收入、政绩突出、群众满意度十个方面的标准,评选“十佳廉洁村官”树新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实施过程中,该县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乡村主干道建立廉政文化街、开辟廉政橱窗、书写各种廉政标语,有条件的村要组建文艺宣传队、廉政文化室,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救灾救济、社会保障、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等“八不准”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了村一级。
与此同时,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农村干部“公推直选”,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严把村民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关。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要的村务活动作为重点及时公开,接受村民代表的审议和评议。
每年终,按照百分制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评选出“廉洁村官”,县纪委根据上报的结果,进村入户广泛听取意见、调查了解,最终评选出年度“十佳廉洁村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