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对KTV收费提出3点质疑
对广州、上海等地文娱协会相继公开抵制KTV版权收费标准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收费标准本身存在3大问题:
一、国家版权局是否有定价权。 定价应是发改委的权利,国家版权局是监督,维护著作人的利益的,至于是否有定价权我本人持质疑态度。
二、这个收费标准是否有事实依据。所谓事实依据,是指是否在对KTV行业实际考察后做出的规定。首先,既然是全国性的收费标准,那就要考虑到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是不同的。其次,要考虑到不同KTV企业营业的效益,实际的利润,以及包间的大小,不可以打包”收费。
三、是否有程序依据。就是说,既然是针对KTV行业的规定,就应该征求KTV行业的相关法人、消费者、以及著作人三方意见,考虑到各方利益,不可强制。
何教授称,12元/房·天,实际对KTV行业来说是很高的收费,所以他们宁可冒着高额诉讼的危险,所以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应尽快完善。(立心)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