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日经济关系的互补性
王 泺
中日建交以来,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中日经贸关系发展十分迅速。2004年,中日双边贸易额达到1678.9亿美元,约为建交前两国贸易额的160倍。 中日两国已互为最大的进口来源地,日本是我国第三大出口市场,我国是日本第二大出口市场。日本已成为我国第三大外资来源地。2004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实际金额为54.5亿美元,占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实际金额的9%。我国企业对日本的投资也在不断升温。日本是我国引进技术的主要来源地,近几年均位居前三位。中日两国间如此巨大的经济贸易规模,是在两国间存在很强的经济互补性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必然表现。
中日经济互补存在充分条件
一般认为,国与国之间是否存在经济互补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两国经济规模之和、两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地理位置的接近、各类资源禀赋的非对称性、经济发展阶段和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等。2003年,我国与日本在世界各国GDP排名中分列第七位和第二位,中日两国GDP之和达到5.7万亿美元。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始终保持8%以上的高增长率,日本也逐步走出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踏上缓慢复苏之路。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国,人员往来便利,交通运输成本低廉。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与日本丰富的技术资源、资本资源使两国互有所需。中日两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我国仍处于工业发展的中期阶段,而日本已处于后工业阶段。与我国相比,日本在技术发展水平上处于明显领先位置。通过以上简要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日间具有形成强经济互补性的充分条件。
互补内涵正逐步发生变化
几十年来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充分证明了两国间存在着很强的经济互补性,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扩大,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中日间经济互补性的内涵正逐步发生着变化。
从贸易商品结构上看,20世纪80年代,我国主要向日本出口原油、煤炭等资源和农副产品等初级产品,以换取日本的机械设备、汽车、家电、钢材等。进入90年代以来,工业产品出口占我国对日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初级产品为我国对日出口主力产品的格局已经转变。虽然我国工业制成品对日出口增长很快,但中日商品贸易结构仍然存在很强的互补性。2004年,我国对日本出口高新技术产品158亿美元,占对日本出口总额的21.5%。从日本进口机电产品651亿美元,占从日本进口总额的69%。从日本进口高新技术产品298亿美元,占从日本进口总额的32%。2004年,我国对日本出口金额排在前五位的商品为机电和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食品饮料和烟酒制品、矿产品。其中纺织类产品、食品、矿产品仍然为对日出口的主要产品。
我国从日本进口金额排在前五位的商品为机电和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贱金属及其制品、光学和医疗等仪器设备、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已同为我国对日本出口与我国从日本进口的第一大类商品,其占我国对日出口总金额的比重为33.7%,占我国从日本进口总金额的比重为53.2%。可以看出,我国从日本进口的主要是信息技术产品和机械设备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而我国对日本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
虽然中日出现了水平分工的发展势头,但目前这种水平分工具有明显的梯度特点,其互补性依然很强。首先,我国的比较优势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而日本的比较优势在于技术密集型产品,这构成了目前两国水平分工的基础;其次,我国在低附加价值加工产品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日本的优势则在于产品的深加工和科技的深度开发;第三,日本企业的对华投资是带动我国对日本工业制成品出口的主要因素。随着日本企业不断加大对我国的投资力度,我国更多地参与到国际分工当中,但主要集中于其中的加工与组装环节。因此在现阶段,中日之间并未实现完全意义上的水平分工,而这种具有梯度特点的水平分工决定了两国贸易关系的互补性仍远远大于竞争性。
贸易与直接投资实现良性循环
从直接投资方面看,由于日本的资金和技术是我国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因此日本始终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来源地之一。20世纪90年代,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迅速增长,中日两国间形成了贸易和直接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近两年来中日之间在投资领域的互补性越来越强,层次也越来越高。这主要体现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出现的一些新特点上。首先,日本中小企业的对华投资日趋活跃。据日本有关统计,中小企业占日本企业的90%,它们创造的利润占日本企业利润总额六成左右。其次,日本企业对华投资领域趋于多样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领域进一步开放,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的巨大商机,使住宅和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物流、环保、教育、出版、生活消费等成为日本企业投资的新热点。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日本对我国通讯、电子、生物制药等高科技领域的投资也不断增加。第三,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日资企业不断提高在华采购零部件比率,有效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对各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将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第四,日本企业纷纷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加大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
中日经济合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十几年来的事实证明,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对中日贸易和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首先,有利于促进中日贸易的增长。根据日本学者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日本的对华直接投资属于典型的顺贸易型,与中日贸易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因为日本的对华直接投资一定程度上将我国因缺乏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而没有发挥的潜在比较优势挖掘出来,为两国进行更大规模的进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事实证明,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的扩大,不仅引发了零部件、机械设备等中间产品与生产资料大量从日本进口,而且直接导致了日本在华投资企业对日产品出口的迅速增加。由此可见,我国对日出口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日本企业的对华投资,这是中日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的必然结果。其次,有利于我国获得高新技术,加快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近年来,更多的日本企业逐渐向我国转移研发中心,越来越多的高技术生产部门落户我国。例如三菱电机在我国生产数字彩电,索尼生产笔记本电脑与数码相机,日立制作所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富士施乐在深圳成立研发中心等。第三,有助于弥补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增加就业机会。在我国吸引外资总量中,日资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日本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领域中重要的合作伙伴。同时,由于日本企业向我国转移生产中的很大部分仍然是劳动密集型的组装和加工业,因此,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也有助于缓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改组过程中引发的失业问题。据测算,在华日资企业直接和间接吸纳的就业人数已达到了920万人。
事实证明,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日之间生产要素相互交流,并按价值规律进行合理配置,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已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中日经济关系迅速发展是两国间经济结构具有很强互补性的直接结果。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已给中日双方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中日经济关系已经成为整个中日关系中最活跃、最理性的部分。中日经济合作无疑是中日两国国家利益的主要交汇点,是两国关系长远而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