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嘉宾访谈】
[提要] 北京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做客搜狐新闻聊天室时称,这次KTV收费文化部和版权局不存在利益分割问题。文化部门是负责行业的发展审批,版权部门是维权的,不仅维护词曲作者权利,还考虑公共利益和使用者的利益。KTV版权费实际是著作权人收取版权使用费。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光临搜狐新闻聊天室。 今天请到的嘉宾是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话题是KTV收费,KTV收费也是各娱乐行业2006年很重要的热点话题,有长达半年之久的关注度,在2006年的新闻报道领域也确实是一个大热点。前不久,国家版权局正式出台了一个标准,KTV每天每个包房收费12元,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先做试点。
北京怎么推行?北京的KTV到底应该怎么交?北京有什么样的焦点、难点、疑点,今天请王局长好好跟大家聊一下,欢迎王局长。
王野霏:大家好。
费要收 但不能过多消耗在中间环节
主持人:我昨天看到一个报道,北京的收费标准要从下个月试点推行收费,是这样的吗?
王野霏:还不是很准确,我现在简单介绍一下准备工作。国家版权局公布了收费标准以后,北京、上海和广州都在积极研究实施方案,现在我们也在进行调研,目前正在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首先明确了一个指导思想,总的指导思想一定把好事办好,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这里面有两个内涵,第一个,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第二个,促进娱乐业的健康发展,平衡好双方的利益。最终有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有助于建设和谐社会,这是我们推进卡拉OK收费总体的指导思想。在研究制定北京方案的时候,通过研究要把握四项原则。
第一个原则,坚决贯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贯彻落实有关的政策和方针,无偿使用作品这种现象绝不能容忍它继续下去,所以北京应该说态度比较明确和坚决。
第二个原则,充分协商。说到最根本是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双方需要协商达成的办法或者标准,我们认为单方面考虑这个问题都不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解决方式。作为政府部门我们指导工作的基本点就是双方充分协商,达到双赢,继解决了著作权人的作品使用收费问题,也得解决目前卡拉OK行业的合理使用问题。
第三个原则,稳步推进。应该说KTV收费搞试点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一步到位。操作过程当中需要探索新的东西,需要稳步推进,不必急于求成,建立和谐社会,要双方面都要叫好。
第四个原则,节约成本。目前不同的组织和机构提出不同的方式,我们总的原则用最小的成本把把经营者的使用费一定分配到著作权人的手里面,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有人说是精确方式,有人说是模糊方式,有人用这种方式,有人用那种方式,我们觉得都是可以参考的。不能社会成本很大,这样使得卡拉OK经营者的交的使用费过多消耗在中间的收费环节当中。
我们确定了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就是现在分别请著作权人的机构和KTV使用方提一个实施方案,你们认为怎么合理,大家分别提。现在国家只是公布了一个原则标准,媒体也比较热,但是具体的实施方案,具体的实施标准没有出来,一些媒体反映有点过激,目前来看我们正在请双方都提方案,这是第一步。双方方案提完之后,第二步组织双方协商一致,统一意见。这个毕竟是民事权利双方的,统一意见很重要。第三步,跟兄弟省市进行沟通,特别是先期试点的上海和广东,要与它们进行协调,形成一个基本统一的实施办法。这样才会走到实施阶段,这是我们考虑落实制度的一些基本思考。
主持人:经过大半年的争执,该不该收费这点基本明确了,大家觉得应该收费,但是在收费环节中具体的操作现在有很多疑点,您刚才提到要参考上海和广州的做法,现在据我们了解,上海希望按一块钱标准收,广州联合起来抵制版权局的收费,北京是什么样的态度?
王野霏:两种说法都不准确,上海的方案不好出来也不好猜是多少,我们跟上海方面也有过沟通,现在我知道上海也在研究调研,国家已经把一个大的框架定下来,具体怎么实施都在研究具体方案,具体方案没出来现在就猜测哪个城市是多少,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结论过早。抵制一说,没有具体的方案抵制什么?从关系来讲,著作权人和KTV的经营者是一种双方的平等关系,同时经营者和消费者也是这种关系。如果说抵制的话,消费者认为KTV收费过高我就不去,这是抵制。目前来看还不存在抵制的问题,我觉得提意见和建议都是非常正常的,况且这是一个涉及社会面比较广,又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几家协会非常认真,同时也很负责提出意见和建议,我觉得这是非常正常的,下一步有赖于这个制度更好地贯彻实施。我个人积极肯定这进事情,具体的方案没有出来或者还没有形成之前,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
(责任编辑:秦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