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蕨溪镇人曹忠治、陈吉、华业林因抢劫杀人一审被判死刑后,先后提出上诉。昨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宜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该市首例死刑二审案件。
抢劫杀人一审获死刑
2005年12月2日凌晨,曹忠治、陈吉、华业林三人共谋抢劫,窜进该镇花潭溪桥头黄克清、王敏琼夫妇家,将二人杀死并抢得现金650余元后逃窜,后相继被抓获。今年8月22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同赔偿死者亲属各种费用、损失130624元。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于昨日上午对此岸进行了公开审理。
由于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双方对于民事部分判决均无异议,昨日的二审只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二审现场座无虚席
由于此次死刑二审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下发以来该市首例死刑二审案件,因而备受当地法律界人士关注。除三被告的家属及受害人家属外,当地许多律师也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一审判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适当、量刑是否准确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三被告的代理律师为各自的当事人作了“罪轻”辩护,争取为当事人赢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三名上诉人在庭审中相互指证,为自己作“罪轻”辩解。作最后陈述时,三人均以自己不是主犯,没有对被害人实施致命伤害为由请求法院从轻判决。由于此案案情较为复杂,代理律师有新证据补充,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在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
律师:慎重公正判死刑
参与此案辩护的李建、王华律师对此次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李律师认为,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极其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王华称,死刑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标志着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有利于保障人权,并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记者陈章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