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1997年欠下的15万元债务,至今分文未还,三河市杨庄镇政府面对债主的追讨,不断开出还款计划却从来没有执行过。面对“老赖”政府,法院的调解文书成了一纸空文。
昨日,三河市民陈全发告诉记者,自己很早就经营饲料生意。 1996年和1997年间,杨庄镇属企业———南塘落雁养殖厂欠其30余项鱼料费,共计153239元。镇政府对此事表示认可,也答应分批还款,但从来没有给过一分钱。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9年初,杨庄镇经贸委就核清了养殖厂与陈全发之间欠款一事,答应“逐年从养殖厂上缴款中偿还”,可陈全发表示自己一分钱也没有收到过。后养殖厂被其他公司承包,杨庄镇经贸委又于2002年与陈全发签署一份“委托书”,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逐年从养殖厂上缴款中偿还”。2005年,眼看还款无望的陈全发将三河市杨庄镇政府告上法庭,后法院调解为:杨庄镇政府给付陈全发饲料款153239元,2006年5月31日给付1万元,以后每年5月31日前给付1万元,到2021年全部付清所有欠款及利息。
可直到今年8月份,陈全发也没有见到对方的1万元还款。8月4日,无奈的陈全发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杨庄镇政府予以强制执行。可法官告诉他,“我们也有难处”。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杨庄镇政府经贸委副主任王富胜。王富胜表示,既然陈全发已经闹到法院,就应该用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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