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保 月缴14.1元 住院自付减6成
广州颁布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退休人员可免缴费直接享受
补充医疗保险
费用:每人每月14.1元(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0.5%)
目前在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在职职工平均个人负担约3.6万元,参加补充医保后大约可报销2.4万元;退休职工个人负担2.4万元,参加补充医保后可报销约1.5万元。
举例:以一位参保病人住院为例,如其住院看病共花费50000元,个人自付比例按照两成算个人需要出10000元,如果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则还可以报销(10000-2000)×70%=5600元,这样一来个人自付就只有10000-5600=4400元。
本报讯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据《办法》,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月只需缴纳14.1元,住院或进行特殊门诊项目治疗时,个人自付费用将减少六成多。《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已参保人员,单位应集体参保
《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人员(不含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下同)。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参保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应当以全体在职人员为整体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可由单位全缴或双方共同分担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以自愿为原则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自愿原则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该办法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二是其缴费可选择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办法》同时明确:采用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缴费的,应由单位和职工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约定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例。
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0.5%
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
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停保和人员变更手续。
按2006年标准计算,参保人每人每月缴纳的费用是2820元(2005年度广州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0.5%=14.1元,即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医药费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保支付70%
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基础上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因病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不含“三个目录”规定应由个人先自付部分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
2.参保人员停止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欠费后,补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同时补付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建立门诊医疗补助制度,以减轻本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据悉,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免缴费直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本市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中列支。这一制度实施后,将惠及64万名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政策释疑
参加补充医保后,市民到底有多少实惠?职工想参加,但用人单位不愿意,应该怎么办呢?昨天,广州市劳保局副局长郑玉华和医保处处长陈建龙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一一回应。
疑问1:参保后个人可少付多少医疗费用?
答复:据了解,现行广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平均负担仍然较重,在住院费用中,平均个人负担在35%-40%左右。而根据统计,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平均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占20.74%。
参加补充医保后,按照《办法》,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将减轻大约2/3。郑玉华介绍,据测算,目前在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在职职工平均个人负担约3.6万元,参加补充医保后大约可报销2.4万元;退休职工个人负担2.4万元,参加补充医保后可报销约1.5万元。
“但是,2/3并非绝对数。”陈建华表示。以一位参保病人住院为例,如其住院看病共花费50000元,个人自付比例按照二成算个人需要出10000元,如果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则还可以报销(10000-2000)×70%=5600元,这样一来个人自付就只有10000-5600=4400元,负担减少额超过1/3,但未达到2/3。
疑问2:员工想参保,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答复: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率较低,但是,如果员工希望参加而单位不愿意,又或者是部分员工想参加而另一部分不想参加,怎样协调呢?
郑玉华表示,加补充医疗保险,必须以全体在职人员为整体参保,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并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是否参加、如果缴费等问题。
根据《办法》,参保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单位负担,也可以经参保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约定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比例;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统一缴交,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收代缴。
郑玉华表示,目前公费医疗门诊可以报销80%,但公费医疗可报销的目录范围较窄。而企业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则个人负担费用大大减轻。“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疾病,参加医疗保险好过公费医疗。”
采写:本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陈伟秋 吴子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