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报报道11月上半月刑事发案下降6.2%据警方统计,11月上半月,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前半月下降6.2%。其中一直占刑事发案总量比重较大的各类侵财案件,发案在上月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5.4%。虽然当前各类刑事发案总体下降,但时值年终岁末,一些季节性案件仍然多发,广大群众需重视下列警情,做好防范。
“两抢”案件仍是当前防范重点
在当前“两抢”发案总体下降的情况下,抢劫案件仍有所上升,抢夺案件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特点。此类发案中,不法分子往往多人结伙,于夜间或凌晨在较偏僻的街巷、路边、公交站台、公园等地,拦住单身行走或骑车的市民并使用砖头、木棒甚至匕首等凶器进行威胁、殴打受害人,抢劫其财物。警方为此提醒市民,要尽量避免深夜或凌晨单独行走在偏僻的街巷,独行时最好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注意观察四周,确保安全。同时是要防范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在此类发案中,由于不法人员在盗窃时被受害人发现,为达侵财目的以及便于逃窜,遂对受害人使用凶器进行伤害,极易引发杀人案件。11月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吕某在江宁区禄口镇某酒店盗窃时,因被受害人发现,遂将受害人杀害并将其妻打成重伤。虽然警方迅速破获此案,及时抓获犯两名罪嫌疑人。但警方在此再次提醒市民,一旦发现有人入室盗窃,在人身安全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要避免采取激烈对抗措施,要沉着冷静、灵活应对,确保人身安全。
敲诈案件有所增多
此类案件的特点是,夜间作案人员在较偏僻的街巷选择单身骑车、行走的市民,以其同伙被撞伤了为由实施敲诈。11月5日14时10分许,李某步行至大桥南路盐葛线底站旁巷内时,遇到2女4男,其中一名女子与李某正面相撞倒地,六人遂以人被撞伤为由敲诈李某3000元现金后逃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有人利用或是冒充特殊身份进行敲诈,或是遇到不法人员寻衅滋事,无理取闹,以同伴被骂、被打、被撞等各种借口实施敲诈时,要积极寻求警方的帮助。
抛物诈骗和网络诈骗较突出
11月上半月,各类诈骗案件发案比前半月有所上升。抛物诈骗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郊区发案相对较多。其中浦口区、六合区和江宁区发案占抛物诈骗案件总数的41.9%,城区以玄武区、秦淮区相对多发,占总数的35.5%。11月11日12时许,聂某行走时,发现一男子捡到一扎“人民币”,就在该男子主动要求与聂某平分所捡财物时,丢“钱”男子找到两人并要求聂某当面到取款机上查看卡内余额以证明其清白。在捡钱人的怂恿下,聂某到取款机当着两人的面查询余额,后捡钱男子伺机掉包骗走聂某银行卡并取走5000余元。在网络诈骗案件中,网上购物被骗案件比重最大,占此类案件总数的53.6%。作案人员多是以在网上发布出售价格便宜的手机、电脑等信息为手段,诈骗受害人的汇款。网络中奖诈骗案件近期也相对多发,发案占总数的28.6%。由于作案人员有时冒充网站发布中奖信息,迷惑性较大,不少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容易上当受骗。11月14日上午10时许,吴某在学校附近网吧上网玩游戏时,被人以其账号中笔记本电脑大奖,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正费等为由骗走5000余元。
盗窃汽车案件上升
从当前盗窃汽车案件的发案时间来看,主要以夜间和凌晨为主。11月13日晚,陈某将一辆深蓝色帕萨特轿车停放在建邺区玉塘村某住宅楼下路边,第二日凌晨发现汽车被盗。从发案区域来看,城区发案较多,其中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发案占总数的54.5%,郊区和城郊结合部也时有发生,栖霞区、浦口区发案占总数的31.8%。从发案处所来看,大多数发生在居民小区及其附近的街巷、胡同等路边无人看守的停车场所。部分车辆缺少必要的防盗设施,甚至个别司机离开后忘锁车门,这些都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通讯员 宁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