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赵建华)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发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部分资金的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今年八月,中国审计署对二十九个省份、五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本级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二00五年三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上海有关保险基金正在进行专项调查,对西藏委托地方审计机关审计。
周五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称,按照规定,三项保险基金应当及时足额征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发放,专款专用。基金结余除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但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在一九九九年以及一九九九年以前发生的,有二十三多亿元,大多是涉及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
公告介绍说,当时三项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出于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出借和投资了一部分基金;有些社保机构动用三项保险基金购建了办公或其他一些房产,既无法变现,也没有正常的资金来源归还基金。以上问题虽经查处,但部分基金至今不能收回。
审计表明,二000年以来发生的问题金额有四十七点八八亿元。一些地方将本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在保险基金中列支;一些企业因改制等原因,资金周转困难,地方政府出于稳定的考虑,向这些企业出借了保险基金。
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由于保险基金管理混乱,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