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长市一少年沉迷于游戏机室,向他人索要游戏牌未得,竟强行从他人口袋里掏得13元钱。日前,天长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此少年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10日,小茂在游戏机室玩游戏,当发现自己没钱再买游戏牌时,意犹未尽的他来到也在玩游戏的陈某处,向其索要游戏牌。
天长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茂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劫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小茂犯罪时不满18周岁,案发后其法定代理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相关损失,主动交纳罚金,庭审中又自愿认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故作出了以上判决。(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