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督察10省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情况
规范执法成为政法干警自觉行动
法制网记者 孙春英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已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政法干警的自觉意识和追求,法治理念强、宗旨意识牢、公正执法好的先进典型在各地层出不穷。 ”
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中央政法委派出五个督察组,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别对天津、辽宁、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四川、云南、陕西、河南等10省市进行了调研督察,从而得出了上述总体印象。
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经过近八个月的学习教育,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位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的政治方向更明确了,就是努力做到司法审判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中国的国情和现实,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任何时候都不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集中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握住执法为民,就把握住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坚持执法为民,就会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理念。”督察组在与一些基层政法单位座谈时,基层政法干警普遍这样认为。
10省市政法部门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巡回演讲、知识竞赛、办学习园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警谈体会,写心得,撰写理论文章,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有的地方还通过设立网上专栏、多媒体授课、举行网上考试等形式促进学习。
云南省委政法委针对今年以来基层政法委书记变动较大,且多数从未从事过政法工作的实际,在集中培训州市政法领导干部的基础上,又举办了全省政法委书记培训班,专门对新任州市、县级党委政法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
四川省委政法委提出领导和机关带头,率先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进行统一考试,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全省政法系统拟任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的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干部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委政法委选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模范检察官、“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等先进典型,组成“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组织干警倾听当事人诉说艰难的诉讼经历,帮助干警反思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和渴望。
广东、福建督察组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法,十多次随机提问基层普通干警“五个理念”的基本内容,被问干警人人皆知。在福州苍山监狱,两名正在执勤的督察民警很快作出了正确回答,其中一位民警坦诚地说:“这次教育最重要的是能澄清一些大学生干警的模糊认识,明白在思想上和工作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警惕什么。”
在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100名大学毕业青年检察官在集中强化培训,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后,人人先写出读书笔记提纲,检察长一一审改后发还本人,再详细写出心得体会。这位几年前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改任检察长、现在即将退下来的老同志说:“没有比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紧迫的事了,没有比抓青年干警的成长更重要的事了,这关系到检察工作的方向和检察事业的未来。”
据天津、辽宁督察组的调查问卷显示,95%以上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政法干警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效明显。
以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
10省市政法部门抓住执法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环节,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评、相互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今年以来,天津市政法系统通过“执法为民”大讨论,全面查摆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市共制定执法为民工作措施385项,干警办好事、办实事15050件。
今年4月至10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题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思想认识“大讨论”、征求意见“大走访”、重点案件“大评查”、执行积案“大清理”等有力措施,发放征求意见函26万份,接待来访群众3万余人,受理各类案件22737件,评查案件30余万件,清理执行积案122326件,标的金额212亿元。
各地政法部门着眼于解决深层次问题,用严格的执法规范构筑“防火墙”,用严密的执法程序建设“隔离网”,用严格的执法问责制设置“高压线”,着力推进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落实。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公安分局采取执法阳光工程,将执法规范公开与便民承诺相结合,采取一案一评一考核制度,把落实制度与加薪晋级有效结合,提升了制度落实的效果。
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把国际ISO9000企业管理模式转化引入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解决了“如何做”、“谁来做”、“规范做”的问题。两年多来,该院批捕案件无一超期、无一赔偿,不批捕案件保持零复议、零复核,公诉案件起诉准确率达100%。
经过5个月的试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对全区政法机关49个基层科所队庭室、1513名执法干警和8名公证员,建立了执法(执业)档案,基本形成了对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环节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和制约监督的一整套工作机制。
“将党的执法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延伸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实现了党的执法监督与政法部门的内部监督有机统一。”湖北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该省制定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在武汉、宜昌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建立“执法档案”,构建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据了解,今年以来,辽宁省政法系统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错案查纠,依法处理违法违纪干警425名。湖北公安机关对因执法过错引发上访问题的81名民警实行责任追究。湖南省也因执法质量问题对5名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联合接访解决信访难题
在湖北省谷城县,一起停尸22年的缠访闹访,令人十分头痛。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天鄂在包案处理这起积案时,真诚沟通、真心感化、真情帮助,他先后接待上访人60余次,历时10个月,最终使上访人签订协议,埋葬父亲尸骨,息诉罢访。
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把手亲自抓信访疑难问题,对有理访认错认赔。院长杜林奎还把上访人的电话号码存在手机里,主动与上访人联系沟通。同时,采取超常规措施抓执行,从最难的“官、款、棍、会”下手,解决了一批上访老户。
在四川省政法系统,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已形成制度。该省还建立完善信访听证制、案件终结制、责任倒查制和信访备案制等。联合接访活动中,全省受理的7381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已有效化解5730件。
这是10省市政法部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把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融入到涉法上访案件中,下大力气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个侧面。
“我们办案不再是一判了之,而是注重案结事了,对一些棘手的案子,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天津市河北区法院的法官们深有体会地说。
河南是全国的人口大省,涉法涉诉进京信访的数量曾在全国排名居前;陕西作为西北各省进京的门户,涉法涉诉进京信访的数量也居全国中游。今年以来,两省创造性地总结出党政司法联动、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下访巡访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使进京赴省信访得到了初步控制。
数字统计表明,今年1月至9月,陕西省进京赴省涉法涉诉信访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3.2%、18.3%。通过努力,河南省进京非正常信访案件由5月份的全国排名第4位下降到9月份的第18位,其中涉法涉诉非正常访下降到第17位。(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