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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治疗肺炎时用错药 不能出示真实病例 未能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给一名学生治疗肺炎时,用错药致使学生患上精神分裂症一案已作出判决。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航赔偿学生牛宇辉各项损失共计102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医疗文献记录,环丙沙星类药物确系会导致精神系统疾病。
对于牛宇辉所患精神分裂症是否为校医院使用此类药物不当所致,应由北航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校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对药物使用正确,及该药的使用与牛宇辉所患精神分裂症间无因果关系。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此未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
北航要求通过鉴定确定牛宇辉所患疾病与环丙沙星类药物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此,法院认为,北航不能提供真实病历,导致无法认定校医院对原告的治疗以及环丙沙星类药物使用的具体情况,故依据不真实病历而作出的鉴定结论,法院不予采信。
而且在此情况下,有关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和因果关系等鉴定因缺乏相应的依据而无法进行。
综上,法院认定,北航校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对环丙沙星类药物使用不当,并导致牛宇辉患精神类疾病。对此,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牛宇辉的全部合理损失。
牛宇辉的合理损失包括已发生的医疗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
案情回放
牛宇辉的父母起诉称,1998年4月14日晚,牛宇辉在教室睡着后着凉,次日到校医院治疗。经检查,他被确诊为肺炎,并住院治疗。
皮试观察时,牛宇辉发现注射皮试处仍有红肿,但护士表示“没有问题”。之后,校医院开始连续给牛宇辉使用“青霉素”静脉滴注。输液至第五天时,牛宇辉上身长满了大片药疹后,被校医院诊断为青霉素过敏。
牛宇辉的父亲说,校医院主治医师决定改用药物,同时还用了可以导致精神障碍的药物。但在用药前,校医院并没有告诉牛家有关药物的副作用。
约一周后,牛宇辉出现焦虑不安等异常反应。从校医院出院后4个月,牛宇辉被诊断已患上了焦虑症。1998年10月,他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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