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丽普通讯员靳彦丽)用医保卡购买营养品、化妆品等生活用品,在有些定点药店,已不再是秘密。而今后,这样的情况一旦被查处,不仅要追回全部费用,参保职工和定点单位都要受到相应处罚。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对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
据悉,截至10月底,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到613万人,较去年年底新增51万人,城镇农民工参保人员也达到了40万人,全省的定点药店达到2400家。今年6—8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活动,对统筹地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门诊大病费用发生情况及2006年以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行为,共查处违规金额260多万元。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停业整顿定点药店62家,通报警告89家,取消定点资格4家,处罚52万元。
为杜绝类似侵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现象的再次发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别强调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同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要抓好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对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化妆品的参保职工个人和定点单位,除追回全部费用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各地统筹地区应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审批,视参保职工人数多少来确定,不能随意将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纳入到定点中来,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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