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被称为“双春”结婚的旺年,登记结婚的新人大幅上升。与热闹的婚姻登记处相比,办理婚前财产登记的公证处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记者今天从公证处采访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仅有50多起。
市公证处的韩作仁主任介绍,今年我市公证处办理的夫妻财产协议的数量虽比起几年前的个别现象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相对于登记高峰期的每天上百对新人来说,这仍然是个很悬殊的比例。
婚前财产公证为何受冷?准新人们为何会拒绝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邓女士告诉记者:“都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后怎样分家了,这无异于是对爱情的玷污,根本不能接受。”在某学校任教的刘老师说:“既然两个人决心在一起,就要相互体贴,假如把家里的财产分得清清楚楚,这样还是夫妻吗?双方如何营造共同生活?如何去打拼未来?”
邓女士和刘老师两人的说法代表了大多数准新人们的赞同。准新人们被问及结婚时是否会去进行公证时,绝大多数人都会摇摇头,他们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有悖传统,没有结婚就想到了分财产,会影响夫妻感情和婚后的生活质量。韩主任告诉记者,因为受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大多准新人觉得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会影响双方间感情,因此大部分准新人并不愿意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从全国来看,这也是各个地方所面临的普遍问题。
韩作仁主任认为,年轻人婚前最好进行财产公证,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意义。他呼吁人们应该真正从“夫妻间应该和睦相处,不该为金钱斤斤计较”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结婚前最好进行一下财产公证,减少婚后彼此的猜疑和不信任,以提高生活质量。
本报记者 牟涛 摄影报道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