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原先规划的商业楼被开发商建成星级酒店,投入使用多年的东大门也被后移,让出的空间则被改建成酒店停车场的通道。日前,一场权益之争在常州锦绣东苑的业主与开发商间发生。
事发后,开发商对此解释是,小区大门原先就不在规划“红线”内,是违法的,现在只是改错。 常州市规划部门也认同了这个观点。此言一出即引来更大争议,业主质疑道:锦绣东苑的总平面图难道没经过规划局审批吗?锦绣东苑已建成多年,难道交付前没经过有关部门验收?昨天,本报记者就这起纠纷进行了调查。
业主提议召开听证会无响应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锦绣东苑位于晋陵北路的东大门,远看大门十分气派。与大门左侧紧邻的一幢大厦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走进大门约30米处,记者看到道路两旁分别有一个对称的柱墩,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这就是新大门的地基了。
“开发商在锦绣东苑旁建造大酒店,要移动小区现有的大门,在大门外建停车场。以后我们一出门就是酒店进进出出的车辆,肯定会影响小区居民的出行安全。”业主潘先生说,“附近一小区门口也开了大酒店,结果已经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对小区影响这么大的事情,事先也不打声招呼,太气人了。”
另外一位业主则说,他在2004年购买房子的时候,售楼书上大门的布局就是这个样子。现在开发商说改就改,也不经过业主同意,有点过分了。
记者随后在锦绣东苑警务室内找到了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业主认为,大门后移是侵占小区的公有面积,侵犯了业主的利益。”锦绣东苑业主委员会的周继先副主任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大约在1个半月前,有业主发现物管人员将东大门口的香樟树挖了起来,说是换植,后来追问下才知道,小区大门要后移。消息不胫而走,业主们感到很惊讶也很气愤,就找到开发商交涉,但都没有结果。
周副主任说,此事业主委员会也是接到业主来反映才知道的。后来应业主要求,业主委员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发了一个函,大致内容有两点:一是召开听证会,开会之前,东大门维持现状;二是会议要尽快开,而且人数不要有限制。但遗憾的是,至今他们还没得到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方面的回复。
物业公司理应是小区的“管家”,对业主委员会直接负责,为何锦绣东苑大门移动的事,业主委员会竟毫不知情呢?周副主任对此解释称,锦绣东苑虽然早在2004年二期工程项目就已经结束,但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委员会今年8月28日才成立。小区的物业也是由原先的开发商委托管理的,物业公司并没有同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现在他们连物业公司的具体名称都不是很清楚,至于小区到底有多少公共财产、停车费、车库租用费,业主委员会也不清楚。“你看,我们至今还借住在警务室里。”周副主任苦笑着说。
开发商称大门改建后才是合法
锦绣东苑物管公司的陈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区大门后移的规划更改是合法的。他拿出当初小区建设规划红线图的复印件,在这上面记者看到现有大门的位置的确不在规划红线内。他说,当初建的东大门就是违法的,现在是要调整过来。而且他们在10月16号就贴出了告示,但后来不知道被谁撕掉了。
作为锦绣东苑的开发商,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重复了陈主任的上述说法。他表示,这幢综合楼的土地是购买下来的,并且规划是商用楼,在售楼书中也是商用楼,并不是小区的一部分。现在开发商怎么用根本没必要听业主的意见。
这位先生表示,酒店投入使用后,现在小区大门的位置将会是酒店停车场的一个入口。如果大门不移,那么酒店车辆必须进入小区后再转入停车场,很可能与小区车辆引起交通混乱,小区的安全也会受到影响。大门后移后,反而对业主出行安全有利。
对于业主委员会提出的两点意见,该先生称,召开听证会是政府部门的事,开发商是不可能召开听证会的。最后,该人士表示,前段时间因为下雨,大门没有施工,这两天就将开始动工了。
业主网上质疑“大门违法说”
锦绣东苑大门要后移一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争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加激烈。一位业主在网上发帖驳斥了开发商和规划部门“现在大门其实是违法”的说法。
该人士称,按“红线”图,这片土地不属于锦绣东苑,但是,开发商也没提供证据证明这片土地在大酒店的规划红线内。既然该地块也不属于大酒店,开发商就无权自行改变该地块的用途。
另外,锦绣东苑的总平面图难道没经过规划局审批吗?锦绣东苑已建成多年,难道交付前没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明确规范了不动产相邻各方的关系准则。开发商在锦绣东苑旁建造大酒店,要移动小区现有的大门,要在大门外建停车场,是否影响小区居民的出行,难道不需要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商吗?(即使该地块属于大酒店,按《民法通则》也应与小区协商,更何况该地块的权属尚不清楚。再说,小区的大门总该是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建筑,岂能不与业主协商就任意移动呢?)
最后,该人士质疑道,售楼的楼书是开发商对业主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东大门现在的位置和布局与楼书相符,可见,原来的东大门是符合当时的规划。现在,开发商又说该大门超过了规划红线,究竟是开发商改变了规划还是故意做虚假广告,欺骗业主?
相关部门表示可协商解决
既然现在的大门是违法的,当初大门又是怎么建成的呢?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常州市规划局规划处。该处一位年轻的女同志表示,具体情况她不是很清楚,了解情况的同志出去开会了,移动电话则不方便透露。另外,她表示,如果锦绣东苑东大门建设系违法,业主应该信访上报到规划部门,但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反映。
据悉,该办公室一位周姓工作人员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锦绣东苑的小区大门超过“红线”范围设置是违法的,“将大门后移,不属于侵占小区用地”。他表示,综合楼确实不在小区规划范围内,因此,无论开发商用作何种用途,都是无可厚非的,至于居民们的一些合理意见,最好与开发商协调解决。
就此事,常州市天宁区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蒋科长则表示,锦绣东苑的事主要是规划方面的问题,如果确实侵犯了业主的利益,业主有权利维护自己权利。
业主可追究开发商法律责任
就锦绣东苑大门被擅自移动一事,记者采访了常州乐天律师事务所的俞伯俊律师。俞律师认为,从《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条款来看,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一些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俞律师说,既然当初业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气派的大门和小区规划而购买了锦绣东苑的房产,那么新业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中涉及的关于大门的内容就具有约束作用,如不符合业主可以将其视为违约。他说,目前很多开发商在遵守约束方面意识薄弱,而且常常会擅自更改原规划,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增强商品房卖方遵守协议约束力的严肃性和开发商的守约意识。至于大门后移后,道路被侵占及占用地块所有权的问题,他表示,无论土地使用权在谁的手上,只要开发商在其宣传材料中明确涉及东大门及绿地的内容,那么它对东大门的擅自改建和破坏绿地就已经对小区内所有的业主构成了违约,业主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