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举行低保听证会 多数代表赞成每月361元
是388元/月?还是361元/月?深圳市低保调整再次引起关注:344元/月的低保标准将成为历史,而新的低保标准即将出台。
昨天(28日),市民政局就此举行“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听证会”,来自深圳劳动、财政、物价、深圳大学等部门代表和部分低保户参与听证,361元/月成为会上呼声最高的新标准意向。
深圳曾四次上调低保标准
2002年,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44元/月时,曾获一片喝彩。但时隔四年,该标准已无法满足现时的低保家庭需求。
1997年,深圳仍是城乡结合阶段,遂同步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年设立的特区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05元、宝安龙岗两区城镇标准为170元、农村标准为120元。1998年,深圳市将低保标准上调到特区内245元、宝安龙岗两区为210元,农村标准为150元。1999年,低保标准再次上调,分别提高到319元、273元和195元,当时特区内319元的标准已是全国最高。2002年,深圳低保标准提高到344元、290元和205元。但2005年1月1日起,特区内外最低生活标准统一为344元,这一标准沿用至今,仍是全国最高。
多数人支持361/月的标准
在今年民政局举行的一些会议上,该局领导多次表示:虽然深圳低保标准已是全国最高,但近年来,深圳物价水平、房价、水电等价格都在上调和上涨中,344元/月对于很多低保家庭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市民政局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邹家栋介绍,本月初,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定为388元/月。
然而,多数市民及专家认为不宜一次调得太高,因此,市民政局结合2002—2005年4年间的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9%的数据作为低保标准的调整系数,拿出第二套方案361元/月,昨日该方案获得了多数人的支持。
昨日听证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透露,目前已起草完成《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已提交市政府及市人大审批,一旦批准通过,深圳市低保标准将实行动态调整,低保居民生活将更有保障。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