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房子买好了,却因老房主没有把户口迁走,户口迟迟不能迁入。“派出所让我们找原房主协商,可我们现在根本找不到人。”28日,家住道外区大方里小区的李先生向帮办记者反映,他家的户口迁出来,现在却落不上。
李先生说,他是2004年春天时买的房,当时只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没有迁移户口。今年,他下岗失业,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他可以享受热费减免政策,于是,他想把户口迁过来。可是,他拿着产权证等手续,到派出所落户时,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没有迁出。工作人员告诉他,一个户号不能落两个户口。要想落户就要找到原房主,将户口迁走。
“电话不通了,人也找不着。”李先生说,由于双方两年多没有联系了,原来留的电话号码已经变更,原房主的工作单位也早已破产,现在根本找不着人。
帮办法律顾问称,原则上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户口应相应迁移,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业主在买二手房时,首先要留意原户主户口是否迁走,并在购房合同中备注好原房主何时迁走户口等事宜,以方便自己落户。(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