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教育引发抚养权案二审,夫妻双方均称有抚养能力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通讯员常鸣王文波)北京首例“私塾”教育引发的抚养权案昨日在一中院二审开庭,8岁的明明(化名)再次随父亲来到法庭。今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明明母亲王女士提出的抚养权请求,但同时要求父亲侯先生尽快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 王女士不服,上诉至一中院。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母亲称读报系前夫预谋
同一审一样,明明再次随父亲来到法庭,毫不怯生地与记者聊起来,“我喜欢和你们在一起,乐意接受你们的采访,越多越好,这样就可以出名。”但由于其尚未成年,开庭前,法院工作人员将其带出法庭。
对于明明在一审期间当众用英语读报这一细节,王女士表示,虽然孩子在前夫的自行教育下,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超越于同龄人的成绩。但是,其当庭用英语读报这一过程,是侯先生精心准备的。
王女士说,孩子能用流利的英语读中国日报,却对记者简单的英语问话听不懂。而且在一审时,孩子对母亲恶语相加,怒目仇视。这说明侯先生对孩子幼小心灵的不正确引导。
父亲否认没有抚养能力
王女士还提出,侯先生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至今无业,不能保证对孩子的基本生活需要。自己作为一名资深记者,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对孩子有当然的抚养能力。
针对王女士的上诉意见,侯先生称,其具有医师执业证,有能力在物质上保障孩子的生活条件,孩子在生活中并没有出现缺吃少穿的情况。
侯先生说,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其健康成长应从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