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欣赏艺术作品时,我们常常说,“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由于受众自觉或不自觉地介入到新闻的再创作之中,面对同一新闻作品,同样会有形形色色的解读。了解和把握受众的二次创作规律,对于我们搞好新闻写作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本文重点就受众的二次创作现象展开讨论,以期引发业界人士的共同关注。
新闻受众二次创作现象
一个无论多么高明的记者,在他的新闻作品中只能“有选择地”对“这一个(新闻事件)”作出“比较全面”而不是“绝对全面”的描述。因此,新闻作品的真实性永远是相对的。
应该说,审美客体(新闻事件本身)的真实性是绝对的。但是,记者实现传播的审美创造(新闻写作)则是有限的。当新闻作品呈现在受众面前的时候,其审美魄力(新闻解读)更是异彩纷呈,是多元化的。这就为受众参与新闻的再创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受众在解读新闻作品的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都要来一番二次创作。所谓新闻受众的二次创作,即是受众以新闻作品为素材,综合自己的阅历、经验、知识等获得新的信息认知的过程。一般而言,受众的二次创作与新闻作品的作者(记者)想要表达的内心世界往往并不完全相同,是有所差异的。因此,我们说,新闻的二次创作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情。
受众参与二次创作的一般规律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新闻从业人员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追求越来越热切。另一方面,受众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却越来越高。在大众需求面前,新闻写作提高的水平似乎永远“慢半拍”。为什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受众参与新闻二次创作的水平以惊人的速度在提升。越来越多的受众已经不再满足于新闻作品对于事物表面的描述,而是更愿意去“透过现象看本质”,去思考新闻背后的深层次的问题。一般而言,受众参与新闻作品的二次创作是有规律可循的。主要特点如下:
1、受众参与二次创作的“基本素材”只能是新闻作品本身。受众自身的特点决定他不可能像记者那样便利地接近新闻事件的现场,不可能掌握大量的新闻原始材料,他的素材只能从记者发表的新闻作品中寻找。
2、受众参与新闻二次创作受到自身阅历、经验和知识的限制。不同的受众会对同一新闻作品做出不同的二次创作结果,甚至是结论完全相反的结果。
3、受众参与新闻二次创作活动主要有3个思考走向。 其中包括:
是不是事实真实。一般表现是:受众对该新闻作品所报道的事件所产生的置疑:是不是真的?广大受众要以自己的知识、阅历来推演事件的“来龙去脉”,来推断事情的“前因后果”。如果一件新闻作品在受众看来是“不可思议的”。那么,这件新闻作品的“真实性”便会受到置疑,其宣传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是不是总体真实。一般表现是:受众对该新闻作品的描述没有异议后,会判断:这件新闻作品能反映事件的总体(全貌)吗?是不是“以偏概全”的结果?事实上,在多年的新闻实践中,我们的新闻作品常常是主题先行,从而围绕主题向受众提供素材。而受众的心理则总是希望了解这一事件的全部。
是不是本质真实。一般情况是,层次越高的受众,越想接近这一事件的本质(内核)。他要分析,这一新闻作品是不是单纯地为了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是不是仅仅是一次偶发事件,而代表不了社会本质。
二次创作影响受众对信息的理解
由于新闻受众对新闻作品进行了二次创作。其结果致使受众在内心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新闻原作的新的新闻产品,从而影响受众对新闻事件的解读。可以肯定地说,目前,任何一件新闻作品所涵盖的信息都不是平面的,而是二维的或者是多维的。受众对于新闻作品的二次创作是不可避免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我们新闻工作者所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引申开来,这种引导,应该有意识地延展到受众的二次创作领域。如果引导方法不当,很容易让受众做出一些记者所不愿意看到的新闻解读。
例1:早在上世纪60年代,日本出于战略上的需要,非常重视中国石油的发展,把大庆油田的情况作为情报工作主攻方向。日本的“有心人”根据有关事迹宣传中的一句话:王进喜到马家窑时说“好大的油海,把石油工业落后的帽子丢到太平洋去”,及其他的许多蛛丝马迹(王进喜戴的棉帽就知道大庆油田在东北一带),分析出了大庆油田的地理位置。随后又根据中国报纸上一张炼油厂反应塔的照片(王进喜站在一个工地上,后面有一个出油管。通过管道以及照片背景上的井架高度测算出大庆油田的产量),就推算出了大庆炼油厂的规模和能力。
这本来是一则简单的消息,新闻写作者本人肯定不想向外国情报部门泄露国家机密。但是,由于“有心人”(受众)的新闻解读,新闻背后的信息却被挖掘出来了。
例2:本报讯昨天,我市公安干警向犯罪分子伸出重拳。一场声势浩大的“春季严打斗争”初战告捷:经过一夜晚清查,共抓获各色涉嫌犯罪人员514人,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摘自《青岛*报》)
新闻分析:上述新闻作品所要向受众交待的“事实”可能是这样的:公安干警昨天晚上很辛苦,抓了不少的犯罪分子,成绩很大,效果很好,群众很满意。不过,这件新闻作品一旦进入到传播渠道,在受众那里就可能被二次创作,衍生出许多猜测来——
A、这座城市的治安状况太差了,罪犯如此之多。一夜就抓了那么多。
B、这座城市的警察太不中用了,平日里行政不作为。那么多的犯罪嫌疑人平时也不抓。
C、昨天晚上搞得突击行动。有几个老百姓知道啊?怎么就出来了“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了呢”。如果今天见报“抓了人”,明天再说“群众称快”也不晚啊。
这条消息的失败在于,记者忽视了受众的心理分析能力,结果受众并没有全部按照记者设定的思路去理解这一新闻事件,而是做出了记者本人所不愿意看到的新闻解读。新闻宣传的目的没有达到,新闻宣传效果打了折扣。
例3:近日,市南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连续查获5起假盐贩卖案。缴获假盐共计200余公斤。据介绍,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一些个体商贩从街头的游摊浮贩手中大量购进假盐,与正品盐混合销售,坑害消费者。经有关部门化验,这些标明“含碘”的食盐均无碘成份。
新闻分析:这些“与正品盐混合”的盐“均无碘成份”。那么正品盐是否含碘呢?说着,说着,把所谓的“正品盐”也卖了。
分析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新闻从业人员没能很好地把握新闻主题,更没有很好地筛选新闻素材。不该说的说了;不该写的东西写了。从而在不知不觉中让受众走进了可以推演的想象空间。
其次,新闻从业人员缺少宏观把握。面对一个新闻事件,不能从总体上进行把握,更不能深入到事件的本质进行全面报道。结果,给受众留下了太多的想象余地。
第三,新闻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过硬。对于收到的新闻信息缺少起码的新闻判断,迷信权威,在权威面前自动丧失了思考能力。可是,受众却并不像你一样好骗。在受众那里,总要有人问个为什么。如果我们的新闻作品难以自圆其说,新闻的真实性便会遭到置疑。
第四,新闻从业人员为了追求新闻作品的轰动效果,或不求甚解,没有刨根问底搞清楚,或者夸大其词。结果是弄巧成拙,自相矛盾。
二次创作影响受众对信息的再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有一种“两级传播论”的观点。其主要的提出者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保罗·拉扎斯菲尔德以及他的社会学系和应用社会研究部的几位同事。其主要观点是:概念往往先从媒体流向社会的主流人群(这部分人往往是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上网,有手机的),然后,再由主流人群向那些非主流人群传播。这种“两级传播论”观点在中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一件新闻作品到达主流人群的时候,作为受众的主流人群往往又是最具二次创作能力的。当这些主流人群再向非主流人群传播的时候,这条信息就可能已经发生了改变。口头传达或口头转述往往是最容易被加入二次创作成分的,这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添油加醋”或者“删繁就简”。这种有意或无意的“添油加醋”或“删繁就简”本质上都属于二次创作范畴。其结果是:影响受众对信息的再传播。
传统意义上,一个新闻事件的传播大体上经过这样一条传播链:新闻事件→采访→写作→发布→受众
当某一新闻事件抵达受众后,传统意义上的新闻传播过程便告结束。
但是,由于新闻受众对新闻作品进行了再创作。这个新闻传播链条发生了变化。确切地说,新闻传播链条开始继续向下延展。
新的新闻传播链到达受众之后衍生出下面两个重要的环节:
受众(通过二次创作)→新的新闻作品→新的受众
新的受众可能再进行第三次新闻创作,产生更新的新闻产品,以此不断循环,构成了一个无穷的新闻纵深。由于受众的二次创作,导致新闻记者在整个新闻
传播链条中只能是第一次创作。后来的N次创作已经不属于记者本人。但是,第一次创作仍然是很重要的,因为,记者的首次新闻写作构成了此后受众所有再创作的基础,受众二次创作的所有“素材”均来源于记者的新闻作品。
(作者单位: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