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世界卫生组织负责向全世界推广的“100%安全套”项目,近期在甘肃兰州试行。这项活动的目的,就是要遏制和预防日益严重的艾滋病等危害人类的传染病。无论从哪方面说,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任何理由都不能把生命放在次等位置上。 这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现代社会的共识。
“100%安全套”项目是人类理智的体现,是务实精神的具体化。它与道德无关,更与诱导犯罪沾不上边。尽管如此,在我们这个封建文化习俗还没有完全消除、非理性观念和行为还有一定市场的社会,这样的项目还是会受到一定范围的反感或抵制。特别在治安执法方面,更有进一步改革和改进的需要。
不久前,某地在扫黄行动中,把查获安全套作为犯罪的证据,对嫌疑人施以处罚。笔者曾对这种执法行为进行批评,在人民网发表文章,认为“安全套不能成为犯罪的证据”。可惜,一些地方仍然如法炮制,把安全套视为不法活动的罪证,有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中也不分青红皂白,缺乏理性,给这个人类伟大的发明戴上了污秽的帽子。这实在让人担忧。
如今,处于我国西部的兰州市率先试行“100%安全套”项目,令人刮目相看。与之相呼应,甘肃的公安机关表示,随着相关法规对安全套在卖淫嫖娼行为中的定位不断细化,民警在打击不法行为中主要以抓现行为主,公民携带安全套将不作为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这是对民警这类执法行为的严格规定,是对保护人类健康行为的支持,也是实事求是精神的回归,值得肯定,值得推广。正如“100%安全套”项目负责人、世界卫生组织官员魏瓦特所言:“像我们做防艾工作的,几乎随时随地携带安全套,你能说我一定就卖淫嫖娼吗?”细想一想,的确如此。
但是,在以往的执法理念和具体实施中,这类牵强附会、荒唐霸气、不讲人的基本权利、违背民主法制原理的事例经常发生。这就需要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对那些有争议、有失公平正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规条例进行仔细的研究,有欠缺的将其完善,有错误的将其废除。改进后的法规条例,不仅告诉执法者,也要告诉老百姓。防止和杜绝某些素质低下的执法人员用旧规定制造新的冤假错案,防止类似携带个安全套就被处罚的事情发生。
甘肃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通过合作达成共识,共同对付人类的大敌艾滋病,是一件值得关注的大事。由此引发的执法改革和如何进一步保护公民的人权,也会引起人们的兴趣。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