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汪蕊 晨报记者于任飞
昨日下午,黑龙江“欣弗”事件受害者一行10余人及其代理律师来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向该院就劣药欣弗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立案并支持其相关诉讼请求。 该案是否立案,法院昨日下午并未给予答复,但是受害者表示他们已经看到了此事解决的希望。
10受害者索赔280万
记者在“欣弗”事件中死亡女童刘思辰父亲刘勇的民事起诉书中看到,他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同时列为被告,请求法院裁定3被告支付其包括医疗费等共计139204.37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媒体上向原告道歉。
10名受害者的代理律师、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飞向记者介绍,10名受害者中有4名是由于“欣弗”劣药导致死亡的,“全国因劣药欣弗致死的一共有11例,黑龙江就占了4例。”陈永飞说这10名受害者分别要求法院支持4万元至130万元不等的赔偿金,总额约280万元。
接收了10名受害者的诉讼材料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告诉陈永飞及在场的“欣弗”事件受害者,由于法院有规定,他们须在看完相关的起诉材料后才能确定能否立案,所以是否能够立案将在近日给出答复。
昨日,包括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3被告的代理律师、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奇得知获悉此事后告诉记者,“欣弗”事件后华源方面一直在寻求与受害者就赔偿达成协议,但至今未果。他理解受害者一方的诉讼行为。“诉讼道路是患者的权利,我们尊重他们的选择,最后法院如何裁定,我们就照做。”李洪奇说。
“此事解决有希望了”
在昨日递交诉讼材料时,刘勇眼睛红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他终于控制不住,跑到门外痛哭一场。事后他告诉记者,这是开心的泪,“跑了3个来月,这事终于有希望解决了。”
2006年7月24日上午,黑龙江哈尔滨市王岗镇6岁女孩刘思辰觉得不舒服,有些感冒发烧。其父刘勇从药店买回3瓶“欣弗”注射液。不到20分钟,刘思辰便出现高热等症状。之后家人将她转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7日晚刘思辰抢救无效死亡。
刘勇说,从女儿刘思辰因注射“欣弗”劣药死亡到现在,厂家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没有表现出一点同情之心。
受害者都海鹏的姑夫王国彪告诉记者,从今年10月开始,他们去了北京,16日,他们得知“欣弗”已定为“劣药”。于是,他们开始和厂家联系,他们先后去了上海、安徽,但是厂家对他们的态度非常冷漠,到现在近三个月了,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