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更需要协同配合
《21世纪》:如何理解《意见》中在最后所提到的“加强部门间配合,共同推动生物能源发展”?
朱志刚:促进生物质能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除财政支持政策外,还需要发改委、农业、林业、质检、工商、标准、销售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比如销售也是推广生物质能的关键环节,如果生物质液体燃料不能顺利进入国家运输燃料体系,生物质能产品即使生产出来,也没有销路。这也是目前生产企业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流通主体有义务收购符合质量要求生物质能液体燃料。中石油、中石化等销售部门应积极建设混配中心,为下一步扩大推广做好准备。
除此之外,还需要农业、林业部门培育优良能源作物品种,土地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为建设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提供条件。质检、标准部门负责生物质能源技术规范制定等基础工作。
目前,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财税扶持政策框架性意见,下一步更需要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好扶持政策。
《21世纪》:接下来,从财政政策角度看,在缓解中国能源紧张局面、促进环保方面,财政部还将做哪些工作?
朱志刚:我国本轮的经济增长令世界瞩目。但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是环境和资源的约束,尤其是石油存在硬缺口。这已经给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个大问题。
这一轮的经济增长的成绩是肯定的,但是确实存在高速度、高发展、高代价的问题。最主要的代价是资源和环境的代价。经济发展为百姓创造的不应只是GDP,还要有好的环境。
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在资源上,要采取采矿权有偿使用,要逐步建立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保证金制度,要有起码的安全门槛;环境上,要进行总量控制,要有偿取得排污权;在石油替代上,要有一套财税政策保证能在我国顺利推开。
如果这三个问题能够有效解决,我国的资源使用和开采上尽可能减少浪费,保持良好的矿业秩序,同时保障好环境和生态,顺利发展替代能源,开辟能源新渠道,就能逐步破解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
·名词解释·
生物质产业,是指利用可再生或循环的有机物质,包括农作物、树木和其它植物及其残体、畜禽粪便、有机废弃物,以及利用边际性土地和水面种植能源植物为原料,通过工业性加工转化,进行生物基产品、生物燃料和生物能源生产的一种新兴产业。
中国生物质产业发展概况
目前,我国豫、吉、皖三省4套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装置已建成投产,乙醇汽油销售开始封闭运行;在新疆、内蒙古等地,我国自行培育的具高抗逆性和可全国种植的甜高粱,每公顷能产燃料乙醇6吨,比甘蔗高30%,比玉米高3倍。
西南地区种植的十万亩麻疯树籽粒含油率50%以上,可直接生产生物柴油,计划2010年发展到1000万亩。
有关研究显示,根据我国生物质资源特点和技术潜在优势,可以将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塑料,以及沼气发电和固化成型燃烧作为主产品。如能利用全国每年50%的作物秸秆、40%的畜禽粪便、30%的林业废弃物,以及开发5%、约550万公顷边际性土地种植能源植物和建设约1000个生物质转化工厂,其年生产能力可相当于5000万吨石油,相当于2004年全国石油总产量的29%,净进口量的35%。而每增加1000万公顷能源植物的种植与加工,相当于增加4500万吨石油的年生产能力。
此前,有学者建议制定国家生物质产业远景规划,建设以甜高粱和林区废弃物为主体的东北绿色油田、以旱生灌草和甜高粱为主体的西北绿色油田、以甜高粱为主体的华北绿色油田、以麻疯树和甜高粱为主体的西南绿色油田,以及以多种木本和草本能源植物为主体的东南绿色油田。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法规政策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006年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2006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有关八个国家部、委、局组织编制的《“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
2006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黄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