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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王萌)用胶布把车牌号中的“1”改成“4”,本想借此逃过处罚,没想到却被眼尖的警务督察队员发现。昨日,交警对这名私改号牌的司机实施了处罚。
昨日14时许,交管局警务督察队的队员在八达岭高速路进京方向巡视时,一辆车牌尾号为“8143”的白色欧宝小轿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4’字怎么看着那么别扭啊?”带着疑惑,督察车超过了白色欧宝,督察队员再看这车的前号牌,尾号成了“8113”。督察队员在海淀上清桥处随同路面执勤民警拦截住了这辆车。
经检查,这辆车后车牌中的“1”用白色胶布被人为地“加工”成了“4”。在民警询问中,河北籍驾驶员王某称,车是借来的,但是对于“加工号牌”一事却称不知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这起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对该司机处以200元罚款。随后交警对该司机开具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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