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黄祖祥徐占升文/图
昨天中午,央视一套《今日说法》以专题《路在何方》的形式报道了这么一件事:有这么一对邻居,因为房子相邻产生纠纷,你说我家的围墙堵了你家大门的路,我说你家的阳台排水排污到我家房间,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告上了法院。 这事就发生在晋江西园街道车厝社区杨厝自然村。
昨日下午,记者也赶到现场,了解到事情背后的故事。
村里有路路却难行
昨日下午2时许,当我们的采访车来到了晋江西园街道车厝社区杨厝自然村。
当我们向村民问起这对发生纠纷的邻居家方位时,村民指完路后提醒说:“你们的车子进不去,要走路进去才找得到。”果然,下车后我们就感受到了村民话里的特殊含义:这个村里的路非常难走,房子与房子之间的间隔非常窄,许多地方都只有一米多宽,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路,要穿过村子就必须从一些村民家里的庭院穿过。
问路时,村里一位老伯无奈地说,现在村里连自行车、摩托车都很难进来,家里有农用车、港田车的,都要先把车停在村子外面,然后再步行进来,导致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很多人在房子外边都圈了围墙,把路给占了”。
杨昔冰和杨仁利两家也正是为此闹上了法庭,去年6月,杨昔冰将杨仁利告上了晋江法院,说对方搭建的围墙阻挡了他家的正常出入。杨仁利则反诉称,杨昔冰与自家房屋相毗邻的二楼阳台系超限基建,且阳台内设卫生间的排水排污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你说我堵路我说你溅水
在村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多条狭窄的小巷和几户村民的庭院终于找到了杨昔冰和杨仁利两家的房子。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两家的房屋并列朝南,中间仅隔一条约1.2米宽的小巷,杨昔冰的大门口正对着杨仁利家的围墙,大门口的道路大约2.5米宽,但是经过杨昔冰的家再往村子里走的话,道路一下子就变成1.1米宽。
杨昔冰的儿子杨军容告诉记者,他家的房子是30多年前就已经建好的,当时附近只有他家这座房子,后来杨仁利一家在他家隔壁建房子时,要求他把家里二楼阳台拆掉,理由是这个阳台挡了他们家里房间的采光,污水会溅到房间去。当时他父亲杨昔冰没有同意,两家人从那时开始就结怨了。
杨军容说,就在去年3月,杨仁利突然在他家每日必须通行的通道上筑起一道围墙,使得他家骑摩托车进出时受到影响。为此,去年6月,他父亲就将邻居杨仁利告上了晋江法院,后来在诉讼期间他父亲因病亡故,他就代替父亲继续诉讼。
而被告杨仁利一家也有自己的说法。杨仁利的儿子杨清池解释说,杨昔冰家里二楼阳台严重影响了他家里房间的采光,而且这个阳台卫生间里的污水经常飞溅到他家房间里,影响了自己的正常起居生活。“再说,我家的围墙是建在我家的自留地上的,还留出了2.5米的宽度,不像他家给别人只留了1.1米的通道。”
杨仁利一家认为,杨昔冰家建的围墙也把通往村子里的路给占了,导致住在里面的10多户人家出行困难。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关于杨昔冰和杨仁利两家的纠纷已是“顽症”,早在十几年前,现任车厝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共华的父亲在当该村村支书时,就已经着手协商解决此事未果。
法院喝茶握手言和
在接到杨昔冰的诉状后,晋江法院张慧玲法官意识到,这件案子已不是单纯的原、被告之间的矛盾,而是夹杂着原、被告双方两代人之间的很多恩怨及双方宗族的纠葛。
在两次庭审过后,看到双方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和而且有所升级,她意识到如果就此结案。“作为办案法官当然省事,但就该案而言,案可以结,但事还未了,而且也有可能因为执行生效判决需要采取强制措施而加深双方的积怨,这种社会效果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经过一番反思,她觉得要从根本上解决该案的纠纷,需要多一点柔性,于是决定采取“茶桌调解”的方式。
11月18日,张慧玲法官在准备好茶水后,请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喝茶,让双方与她围坐在一张茶桌旁,就像和睦相处的一家人边喝茶边闲聊,大家畅所欲言,双方的对立情绪随着谈笑的进行逐渐淡化了。
几泡茶水过后,张慧玲见时机成熟即把大家的谈论引入正题,双方当事人在她的引导下都道出了各自的苦衷,其实他们也希望邻居能和睦相处,也很愿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之间的纠纷,但多年的积怨和矛盾让双方都已身不由己,必须考虑方方面面的压力。
在两家所在的车厝社区两委表示,要把双方的恩怨和宗族间的一些矛盾也一并解决时,双方的后顾之忧排除了。随后,双方各自都向对方提出一些要求,也各自作出相应的让步,并各自提出调解的方案。当双方的调解方案较为接近时,张慧玲趁机把较为折中的方案提出来让双方参考,这下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
就事论事
“以和为贵”建设新农村
晋江西园街道车厝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共华: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类似杨昔冰、杨仁利两家这类的纠纷不算少见,对此他们也积极联系多方进行协调动员,引导双方用正常渠道进行调解。此外,针对该社区道路、建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今后进行新农村建设时,更应该注意提前进行合理规划。
经办此案的张慧玲法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针对农村一些相邻关系纠纷及婚姻家庭关系纠纷案,不能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片面追求法律效果,应多了解此类纠纷产生的根源等历史背景,同时还应考虑长期在农村形成的宗族间的天然联系及约定俗成的一些村规民约,然后再采用解决纠纷的最佳办法,让纠纷得以根本解决,以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晋江法院研究室陈主任:晋江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相关意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建设。对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村镇、社区的组织先行调解。法院受理此类诉讼后,也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尽量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多方位寻找各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感情、利益结合点,鼓励他们以更加理性和合作的方式解决争议,及时化解民间纠纷,节约诉讼资源,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
有一说一
也让三尺如何
昨天下午,行走在杨厝自然村时,我们听到不少村民对村里道路难行的抱怨。究其根源,则是有些村民“占地为墙”引起的。
经过法官的茶桌调解,本文报道的两家当事人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各自让步。但昨日我们在现场了解到,因为家族等各方面原因,至今双方都不愿意主动退让。
当前,泉州各地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拆旧建新势在难免。从小局来说,这是一个家庭翻建新居之喜;从大局来说,这是建设的需要,发展的基础。而在这种时候,如果只为一己之利,你多占一寸,我扩张一尺,那会发生多少邻里纠纷?公共空间又如何保证?又如何来共同营造我们的美丽家园?
泉州古有“礼让巷”,两个高官之家,最终礼让出一条六尺宽的巷子来,既让出了高尚的风格,也让出了出入方便的巷子。
今人理应更有眼光和胸怀。相礼让,重睦邻,家园更美好;识大局,讲文明,社会更和谐。(黄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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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巷典故
从泉州市区的侨乡商品街内拐个道,就到了礼让巷。
瞧,巷子并不宽,也不是很长,巷虽小,却流传着这么一个邻里相让的有趣故事,至今还被人们口头传颂着。
根据泉州老一辈文史专家早年搜集整理的故事我们了解到,原来,明代年间,这里有林和唐两世家毗邻而居,没有巷。林家有人官居御史,唐家有人为指挥使,可谓势力相当。
可是有一回,林家要建花园,唐家要建屋,都要在交界处筑墙,这不,就发生了争抢,双方寸土不让,还打起了官司。由于林家在朝居官声势显赫,唐家在地方当官实力雄厚,知府左右为难,不敢轻易断案,官司三年还不解决。
林家忍不住了,悄悄派人上京向御史诉说,结果一个月后,带回了一封信,御史信上写首诗:
千里修书为一墙,让他三尺亦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看完这首诗,大家说,这不分明说要让唐家三尺地么?这样林家岂不大失体面?最后,林家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几天后,自动退地三尺施工了。
而唐家呢,不知林家葫芦里装什么药,也让人去打探虚实。得知真相后唐老爷严肃地说,人家在京做官见识广、胸怀宽,传出去谁人不赞?唐家可不能让人笑话,同样让地三尺!
两家之间让出了一条六尺宽的巷子,供人们行走,邻里之间重归和睦友好。从此,这条巷被人们称为了礼让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