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顺风车车祸身亡 亲属索赔25万司机家喊冤(图)
驾车人肖家:让她搭乘没收一分钱 遭遇车祸
还得赔我们真是冤
市民杜女士带着5岁男孩军军(化名)搭乘朋友肖先生的顺风车一起外出,结果车在临朐发生事故:肖先生的车与对行的张某的货车发生剐擦,后又与对行的一辆小货车相撞,车上五人均受伤,张某随后驾车离开事故现场,肖先生和杜女士因抢救无效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事后,杜女士家人认为,杜女士是乘坐了肖先生的车才发生事故,肖先生应负责任,昨日记者从法律援助机构获悉,杜家要申请法律援助,向肖家人讨个说法。
据肖先生的岳父孙先生介绍,肖先生和杜女士是同行,也是朋友。事故当天,肖先生到临朐办事,杜女士带着军军要求搭车同去,随后几人高高兴兴地出发,并顺利到达临朐。午饭后,几人准备到周围景点去玩,便开车前往。随后不幸的一幕发生了。事故发生后,警方认定肖先生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其余人不承担责任。
“直到今年10月份拿到最后一笔钱,杜家人从来没说过要向我们索赔。”据孙先生介绍,因张某驾驶的是公车,根据警方调解,两家人一起努力,最终由张某单位分别付给肖先生和杜女士两家15万和24万左右的赔偿金。
肖家
他们不该索赔
“我们没收她一分钱,是她自己要坐我们的车,作为成年人,她应该知道坐车就有风险。我们真是冤枉呀!”昨日,在肖先生家中,记者见到了肖先生的岳父和岳母,提起此事,两位老人十分激动。“事故认定书是去年6月下的,现在已过了诉讼时效。”老人说,从这一条上看,杜家人没理告他们。肖先生的妻子孙女士表示在向张某公司索赔期间,杜家人从未提起索赔的事,10月份拿到全部赔款后,孙女士曾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大意是她得向杜家赔偿。“我们死的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们的损失更大呀。”孙女士说。
杜家
确有索赔之意
昨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联系了杜女士的父亲杜先生,杜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想通过法律援助来向肖先生家索赔,随后表示他正在外面,周围很吵,5点时他再联系记者,但5点过后,记者数次拨打杜先生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了解到,杜家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了一份民事起诉状,上面请求判令肖家向杜女士和军军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万余元。
律师观点
应给予一定补偿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我国法律对这种“好意同乘”出现事故的责任认定没有明确规定。按照交警的认定,肖先生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那是相对于这起车祸中的张某而言,并不是说他对杜女士的死亡也负主要责任。
但因杜女士确实在肖先生驾驶的车中发生意外,如果肖先生没有收取杜女士的乘车费用,那么肖先生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而不是通过司法途径的赔偿。又因肖先生已经死亡,按照继承顺序,他的家人在继承其遗产的同时,应当承担其债务。
新闻延伸
是否购买车内险
孙女士称不清楚
据了解,现在保险险种中有一种“车内乘员险”,市民可任意购买需要保险的座位数量。如发生意外,如在市级以上医院治疗,社保范围之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全部报销。如果当事人死亡,则根据保险额度赔偿,最低一万元,上不封顶。
孙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丈夫是否购买了这种保险。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