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6日讯(记者纪燕玲特约记者陈世清)根据公安部日前决定,海口市从12月1日至12月20日,组织农村派出所参加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弥补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道路失管失控问题,确保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海口市公安局要求,在这20天内,各农村派出所要安排人员配合辖区交巡警大队发动基层组织,入村入户,全面摸清农村各类机动车底数。特别要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摩托车进行排查梳理,登记车号、所有人等基本信息,逐一建立档案。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不具备驾驶校车资质的驾驶人,一律责令停止上路,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坚决取缔。对无牌无证车辆,要督促车主主动办牌办证。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的巡逻,协助交通民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