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地方党委、领导干部的换届年,许多省市的党政“一把手”、“常委”们都相继选拔了出来,国家的各大媒体刊物也时常刊载新选拔上任领导干部的简历和职务。明年我们党将召开十七大,因此今年的地方党委换届将直接关系到下一届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这对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无疑也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针对今年的地方党委大换届而出现的与以往许多不同的现象,海内外的许多媒体都进给予了高度关注。例如最近许多重要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天津)的纪委新的“一把手”都由中央直接选拔任命,而其他地方的省市纪委“一把手”们也不同程度的进行了异地交流,这被视为党中央对地方纪委进行垂直管理的先兆。当然,中央决定对这一系列新举措的实施,自然让我们想起了06年我们党反腐风暴席卷的包括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几起有重大影响的腐败大案有着密切的关系。
那么如何在党委换届选举中,选好干部,用好干部,也就自然成了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选出了优秀的干部,自然党和人民都受益,如果选上的是腐败分子,那么说,我们的选拔机制在某些地方肯定遭到了扭曲,损失自然也就大了。依照中国共产党颁布实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倘若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都坚持了上述原则,我想腐败分子也就不会那么容易得逞了,甚至也不会产生那么多的腐败“窝案”了。上海社保基金腐败大案牵涉原上海市多位高官,后经查实,这些腐败分子或多或少都与陈良宇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试想想,要是原上海市都能严格按照党的相关规章制度选人用人,有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上海市的社保腐败大案也不至于会在海内外产生如此恶劣的影响。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古人都能明白的道理。我们的党要永远巩固自身的执政地位,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与拥护,就一定要有一套科学完备的选拔与监督机制。选好人、用好人,使选拔出来的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真正做到为人民办实事,谋福利,并能够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这才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水平的根本举措。
实践是检验党政干部的根本标准,我们在新的形势和思路下选出了新的领导干部,这也是一种政治改革和创新。当然,新的党政干部也将在党和人民的期望和关注中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既是检验我们新任党政干部的“试金石”,又是检验我们选拔干部体制的“晴雨表”,有多少人最终将名至实归,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