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讯 商报记者 韶静 报道
关键工种将设立“首席工人”;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费用由企业全额报销;有重大贡献的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至少是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昨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自今年起,南京每年新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将不少于1.5万名,到2010年高技能人才将由现在的8万余人增加到16万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3万人。
据介绍,南京鼓励采取联合办学、利用外资和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兴办职技类院校。各类技工学校招收的异地学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以上资格证书且就业的,户口可迁入南京市。被企业聘用在相应技能等级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可由企业全额报销。企业出资培养、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在合约期满后,原企业有优先续约权。
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在企业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建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职衔,并给予相应待遇。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形式给予相应奖励。
高技能人才队伍“不稳定”。一位企业老总抱怨说,一些有潜力的年轻技工,不满足在生产一线干一辈子,很多人把精力放在攻学历上,期望有朝一日摆脱工人身份。技术工人收入也偏低。据2004年的调查数据显示,88.8%的技术工人的年收入在两万元以下。为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企业将建立技术工人岗位津贴制度。对在关键工种和岗位上解决技术难题及带徒传技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可按其所创造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重奖,也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按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企业要优先为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办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今后,南京将适时发布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增长幅度。政府也将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津贴和奖励制度。每三年评选一次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当选者按规定给予奖励。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