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霸公司员工韩某死亡已近两年,其间对他死亡的工伤认定一波三折。在大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被大兴法院一审撤销后,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当庭改判撤销一审判决,终审维持了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的认定之所以一波三折,是因无法确定韩某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出事。 韩某妻子王桂敏说,丈夫韩某原是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的一名维修工人。去年2月23日晚饭后,韩某骑自行车上夜班途中被一辆面包车撞倒,次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王桂敏认为,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龙霸公司对此并不赞同,他们否认韩某死于上下班途中。公司说,去年2月23日正好是元宵节,公司当晚没有安排韩某加班,因此无法认定韩某当晚曾去上班。同时,该公司距韩家走路只需10多分钟,而事发于当晚7时25分,因此韩某不可能在上班的途中,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大兴区劳保局与韩某家属看法一致。他们认为,法律规定单位有责任为工伤认定提供证据。由于龙霸公司没有提供韩某是在办理其他事情的途中受伤的充足证据,因此韩某的死亡就应认定为工伤。
随后,大兴劳动局的结论被大兴法院一审推翻,理由是大兴劳动局没有足够证据证实韩某在事发当晚值班的情况下,就认定韩某为工伤,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应予以撤销。昨天,一中院在审理后终审认定,龙霸公司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韩某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说法,因而撤销了一审判决,维持大兴区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