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帮弟弟还清赌博欠下的高利贷,哥哥铤而走险挪用单位公款,结果触犯了刑律。12月3日,经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察机关查明:今年50岁的曾某系龙马潭区某医院总务科主任,其弟嗜赌成性,欠下巨额高利贷。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曾某自愿认罪,立案前主动向单位交代其犯罪事实并归还了全部借款,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熊联彬黄茜记者高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