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12月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称,平谷区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刘志华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8日审议通过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同时,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北京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提出的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志华、张文中的代表资格被终止。
此外,辛尚民被任命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孟祥被免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杨克被免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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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华简历
汉族,1949年4月生,辽宁盘锦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北京市劳动局工资处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兼工资一处处长,市劳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劳动部工资所副所长、综合计划司副司长、计划与工资司司长,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刘志华是中共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生活腐化 影响恶劣
据新华社11日电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1日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刘志华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分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兼任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指挥、北京市足球运动管理委员会主任。 [详细]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