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冒充施工人员拆掉公交车站,并将拆除物当废品变卖。近日,昌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金强有期徒刑3年,而此次获判已是他的“五进宫”。
法院查明,今年8月,王金强以承揽公交公司候车亭拆换等工程为由雇用一民工,将昌平区南口镇357、376两个公交车站候车亭的铁护栏、椅背等物盗走当废铁变卖,随后又返回继续盗拆376公交车站的铁顶棚,被当场抓获。
一审宣判后,王金强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