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保护动物不缺公众意识 只缺法律保障
在媒体报道北大学生杀死流浪猫事件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媒体负责人何勇先生,询问了一下他对这件事的看法,在谈话当中,他强调得最多的就是在我们需要更多的保护动物反虐待动物的法律法规。
记者:请问您对北大学生杀猫事件是怎么看的呢?
何勇:从大部分人对这件事的反应态度来看,我们的公众并不缺乏保护动物意识,大多数的人都不会去虐杀动物,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比较异常的。但是我还是觉得大家不要再去集中去针对某一个人了,人和动物应该是和谐相处的,而不是互相为敌的。
记者:从北大学生杀猫这件事人们联想到了以前发生的一些事,如2005年复旦学生“虐猫”事件,高跟鞋女子踩猫事件等等,甚至联想到以前的清华学生硫酸泼熊事件,您觉得造成这些您看来属于异常行为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何勇:我认为我们的公众意识并不缺乏,缺乏的是正规的法律法规来制止这些行为。向这类似的事情一直都有发生,但是国家一直都没有制定相关的法规来使人们人道的对待动物。类似的事情在一些法制健全的国家也会发生,只是这些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香港地区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反虐待动物法案,而在大陆这方面的法律还是一个空白。
记者:那据您所知,现在政府对这些流浪猫流浪狗有些什么样的管理措施呢?
何勇:我觉得就因为政府无任何的措施,动物贩卖,动物繁殖,流浪动物的来源都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理,说到底这还是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来规范管理动物,又回到了立法的层面上了。
记者:那您觉得如果政府采取单纯的捕捉流浪猫的措施可不可取呢?
何勇:这种行为不是科学和人道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单纯的猎杀捕捉不仅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不好的影响。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要控制流浪猫的源头,可以通过给猫做绝育手术来控制猫的繁殖来减少流浪猫的数量,可以对猫免疫来避免病毒的传染等等。而这些都应该是法律上要规范的事项,有了法律的保障,这种类似虐猫杀猫的事件就不会这么多了。
(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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