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个女孩叫小丽,年仅16岁,是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中学高一的学生。2006年11月30日,她在家中喝下了剧毒农药。这个花季少女为什么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她做出这个选择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花季少女为何走上不归路
小丽的家在北京市周口店琉璃河镇管庄村,记者一进家门就感受到了一种异常压抑的气氛。提到女儿的死,小丽的父母肝肠寸断。
小丽的母亲:
我一开门这门也是我插上的,我一开我推不动我叫了两声就没有动静了,没动静了我们这门都是铝合金能拉的,接着玻璃我一看,我们孩子就躺地下了。
小丽的父母说,小丽生前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学习成绩很好,初中时多次获得过学校的表彰和奖励,而且性格外向,与同学们的关系也都不错。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会使一个原本开朗的女孩突然之间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小丽的父亲: 她精神压力太大了,因为我听着都有点反常,他说判16年徒刑,那两老师都这么说。
据小丽父母回忆,女儿的死亡和之前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事情有密切关系.11月23日,小丽和同学玲玲去校外买东西,买东西的过程中,小丽和同学小月发生了一点摩擦.
高一年级组长梁主任:
就发生的是一位同学(小丽)向另一位同学(小月)借一块五毛钱买煎饼。当时这位同学(小月)拒绝了,拒绝了以后这位同学(小丽)就说,这事晚上再说。
当天晚上小丽女生寝室找小月,打闹中小丽小月的衣服裤子都扒光了学校后来了解到情况后,于30号通知了学生家长,据小丽的母亲回忆,学校的梁主任强调,小丽这次犯的错误已经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小丽的母亲 :他就说我们的孩子够这个判刑的年龄,已经够判刑的年龄了,判刑16年那有一个例子,当时我吓的我就哭了。
梁主任承认,处理此事时他确实说了类似的事件,并强调犯罪嫌疑人要判刑16年.
高一年级组长梁主任:
我就举了一个案例,这个案例就是海淀区发生的一个16岁女孩被扒光的这一事件,其中我指出了这一案例中间的主犯,曾经被判了16年。然后呢,我紧接着就说呢,关于此事的处理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法律程序,第二种是通过学校协调家长协商的方式解决。并且我也提出了无论这事件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决,我希望我们各位家长都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之后学校就让家长把孩子们都领回家等候学校处理结果。小丽的妈妈说,女儿从学校出来就一直沉默不言,还时不时地掉眼泪。当时家长也没有太注意,回到家后草草吃了午饭就出去干农活去了,小丽则一口饭都没吃,跑到自己的卧室关上了房门。等到下午4点多,小丽妈妈回房间拿东西,推开门时发现小丽已经服毒身亡。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孩子一步步迈向死亡,小丽父母有着自己的看法。
小丽的爸爸 :在说话的方式上他(老师)也是太偏激了,他也不懂法。
记者:你从法律上知道这起事件具体的量刑标准么?
高一年级组长梁主任:因为我不是学法律这一块的,所以呢,不是很清楚。
记者:你觉得在这个举例的方式上面也是正确的么 ?
高一年级组长梁主任:我觉得从这举例的方式上来讲,我们当时也许是有点过于激进了。
事情发生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对于小丽的死学校还没有作出明确处理办法
小丽就读学校的田校长告诉我们学校在处理此时事并没有一个相关规范可以作为依据。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中学 校长 田振生
: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实事求是说,我们确实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这方面的规定,或者规范或者程式的东西,能够寻求一个路径去解决,但是出现这样的事以后呢,我们很难来找到这样一个非常合适的一个办法来解决它
。
对于小丽自杀这一事件,房山区教委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教师队伍本身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学校在教育学生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孩子的思想状况,并给予正确引导。
房山区教委 中教办副主任 顾成强:
教师(应该)来很好的学习法律,从学校这方面来说呢,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也要有针对性的从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这个方面找到更恰当的方法来处理和解决,不能把问题简单化。
主持人:就这一事件,记者采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陆士桢教授,陆教授认为老师教育学生的时候传递信息要准确和负责任,而家长也应该给与孩子更多精神上的关怀。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 陆士桢 :
主要的负责跟孩子谈话的这个老师传递了不是很准确的这样一种信息,给孩子是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那么就这个案件来讲我自己认为呢,学校多多少少是应该承担一些责任的。但是这个责任分担的分量有多大,还是要看在法律上如何去判断这种因果关系。如果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考虑,家长也是有责任的,也就是你这么多年,没有注意到女儿的这种心理发展的情况,也没有注意到她在人际关系上有什么发展不恰当的地方,当她出了问题的时候也没有给与更多的这种精神上的关怀。悲剧的产生一定是多方面元素共同的结果,我觉得需要多方面的反思。
(记者:宋飞京 张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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